陆良:开展“十个严禁”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5-03-17 09:30:33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陆良县出台《陆良县深入开展“十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基础上对干部作风整治进一步深化,针对性更强、措施更明确、重点更突出。

陆良县在贯彻落实市委“八个严禁”的基础上,结合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的将公车管理和乡镇(街道)干部“走读”纳入专项整治,使重点整治内容达到“十个严禁”。该县在专项整治中体现四个明确:一是整治对象明确,具体为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乡科级以上干部,乡(镇、街道)负责人以及基层站所负责人;二是明确整治措施,确定了整治范围、突出了整治重点、细化了方法步骤、明确了工作要求,整改方向明确,措施具体可行;三是明确了责任,方案将整改责任细化分解,明确了牵头领导、主责部门和责任单位,规定了整改时限、要求,促使整改稳步前行;四是明确了目标,方案要求全县领导干部要恪守“三严三实”,坚持忠诚、干净、担当,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确保心中有禁令,办事讲规矩、言行合法度。

2015年以来,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强化行政问责和案件查办力度,惩处了一批违纪违规人员,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为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奠定了基础。先后成立督查组,对乡镇干部“走读”、收受“红包”、公车私用、工作作风等问题开展5次监督检查,查处违规使用公车案件3件,违规收受红包案件1件,给予4人党政纪处分,并对公车标示张贴存在问题的11个单位进行了点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