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纪委主动适应新常态,认真念好“评、述、学、示、思”五字经,形成学廉、思廉、倡廉新风尚。
“评”,即一年一评廉。每年年终,选取部分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进行述廉,并接受现场提问及与会人员的现场测评。
“谈”,即一季一谈廉。县纪委负责人与乡镇、县直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就落实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等情况进行“廉政谈话”。
“示”,即一月一示廉。通过网络媒体、公开栏、简报等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月一公示,让广大群众掌握工作动态,鼓励群众积极反映问题。
“学”,即一周一学廉。县纪委制定完善《周学习制度》,利用每周周例会,指定专人负责集体学习辅导,并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规定要求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内容列入学习的主要内容。
“思”,即一日一思廉。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根据自己对廉洁自律的认识,写一句关于廉洁的警示句,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每天提醒自己,时刻将廉洁自律牢记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