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奖惩并举”促成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新常态

发布时间:2015-03-13 15:56: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2014年,新平县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猛药去疴决心不减、刮骨疗毒勇气不泄,坚持“奖惩”并举,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促成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新常态。

奖励先进,鼓舞士气。以县委政府“两办”名义制定印发文件,对8个反腐败工作先进集体和31个反腐败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项分记三等功和嘉奖两类,其中,给予集体记三等功2个、嘉奖6个,个人记三等功5人、嘉奖26人;以县委办名义下发文件,对年度22个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并在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大会上举行表彰仪式,颁发获奖证书。

惩治违纪违法行为,倡导清风正气。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惩处。一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等情况,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常规检查、全面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重点建设项目推进情况、各单位工作纪律情况、规范津补贴发放情况、“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等。全年共实施各类监督检查618项(次),监督“三重一大”事项141项(次),向12个项目派驻13名监察员,监管民生资金4.29亿元,拨付3.3亿元,发放2.66亿元;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违规资金116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74万元;查处私设“小金库”案件2件2人;问责干部40余名;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1338.51万元;受理各类信访举报7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2件,办结42件;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8件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