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剑指“十个问题”整治“为官不为”

发布时间:2015-03-13 15:45:5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进一步巩固“庸懒散慢玩浮”整治成果,大力倡导勤政廉政、敢于担当、依法办事新风尚,剑川县聚焦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十个问题”,大力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推动作风建设新常态。

突出重点抓整治。出台《剑川县关于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将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理想动摇、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能力低下,安于现状、得过且过,逃避责任、不敢担当,华而不实、口是心非,玩风盛行、有禁不止,主观臆断、盲目决策,夸夸其谈、坐而论道,当断不断、拖泥带水,以及纪律涣散、我行我素等十个方面的问题列为整治重点,坚持严查严管,抓早抓小,久久为攻。

严明责任抓落实。将“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纳入“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作为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主要工作之一,明确单位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各级各部门因地制宜细化整治方案,带头自查自纠,及时查找和整改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在县委专题教育办公室设立专项整治组,对8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整治。

教育引导提认识。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加强对广大干部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促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在剑川新闻、剑川时讯、剑川网等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反面问题,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底线意识,消除干部“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的懈怠心态,引导广大干部想干事、干成事。

监督管理严问责。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健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网络,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投诉。强化监督检查,结合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整治,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重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遵守纪律和规矩的行为,按照“一案双查”规定,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让干部不敢懈怠、不敢失责、不敢渎职。

评价考核建机制。发挥好考核促进干部履职尽责的标杆作用,建立健全和落实准确反映干部作风、政绩和办事能力的考核评价机制,注重考核结果运用,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把“敢于担当”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倡导敢于担当、奋发有为、苦干实干的良好风气。完善管理制度,用制度来规范从政行为,形成权责对等、平等公正的良好导向和全县上下齐心协力抓发展的良好氛围。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