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益县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突出查办案件主业,坚持“零容忍”态度反对腐败,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是进一步完善吸收群众代表参与查办信访案件、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等制度,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带案下访;二是及时配齐配强办案人员,把优势力量向办案一线调配;三是加强信访举报初核检查力度,提高可查必查的案件初核率;四是制定了《沾益县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和改进案件查办工作暂行规定》,建立了案件查办限时办结制、主办制、协办制,提高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建立信访、纪检、案审、案管四室审核、定性、督办、信息联动工作机制;六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协调力度,探索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合办案工作机制;七是推行乡(镇、街道)案件交叉审理制度;八是加强对基层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把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年至少有1件自办案件纳入考核硬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