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苦练内功”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5-02-25 15:53:30   来源:昆明市纪委

寻甸县纪委针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时间短、学习培训少、业务能力不精等问题,结合实际,因势利导,多措并举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使之加快“三转”步伐,更加聚焦纪检监察工作主业。

健全机制促工作。出台了《县纪委常委分片指导基层办案工作和包案督办制度》、《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寻甸县领导干部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个严禁”》、《寻甸县领导干部违反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的问责办法》等制度,使各乡镇纪委开展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制定了《寻甸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从案件查办、信访工作、监督检查等9个方面,对乡镇纪委进行综合量化考核评价。2013年度,柯渡镇、鸡街镇等6个乡镇纪委被取消案件查办考核资格,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通报批评;甸沙乡纪委、鸡街镇纪委因综合量化考核排名后两名被县纪委责成限期整改。

加强培训提能力。通过以会代训、专项培训、综合培训等方式,使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坚定政治理想信念、找准工作方向,定位自身角色,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意识。2014年,共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3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以会代训培训;选派10名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邀请省、市纪委相关领导进行业务培训3期,参会参训纪检监察干部达120人次,内容涉及纪检监察网络舆情、案件查办、信息写作等业务知识。同时组织73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主题为“忠诚、担当、为民、奉献”的知识竞赛活动,为推进乡镇纪委“三转”工作落实奠定了坚实基础。

严检实查转作风。由县纪委常委带队组成专项检查组,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相关实施细则,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要求,分别对各乡镇(街道)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纪委(纪工委)履行监督职责等工作进行6次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对纪律松弛、责任心不强、作风漂浮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约谈、问责、通报处理。实行《县纪委领导带班督查制度》和《机关行业作风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会风会纪、工作纪律、作风效能等情况进行定期督查通报。与25名纪检监察办案负责人签订《安全文明办案责任书》,有效杜绝了纪检监察干部“灯下黑”问题的发生。

典型示范传经验。针对各乡镇纪委开展新工作、完成新任务发展不平衡,部分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职责不清、定位不准、工作被动等问题,由县纪委常委班子深入实地开展调研,总结成功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助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如,在全县命名了8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单位树立了“示范”和“标杆”;在功山镇打造了3个“群众诉求调解工作室”,召开“五级联动”工作现场会,组织10个乡镇纪委前往参观学习。2014年,全县共受理群众诉求3611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6%,相关特色做法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及《云南党风》、《云南电视台》、《昆明电视台》等媒体、期刊报道19次。

真检实考出成效。按照《寻甸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综合量化考核评价办法》内容和评分标准,年底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进行综合量化考核。通过考核比较,2014年,10个乡镇纪委的纪检监察工作有了明显提升。一是监督执纪得到加强。2014年,10个乡镇纪委主动问责干部18起18人(2013年主动问责干部0人),自办案件共19件(2013年共1件)。二是信息工作成效突出。2014年,乡镇纪委共上报信息514条,被省、市、县纪委采用84条,上报条数和采用率同比增长116%、300%,调研文章上报篇数和采用率同比增长130%、150%。三是主要工作超额完成。2014年,5个乡镇(街道)的案件查办、信访、信息工作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 8个乡镇(街道)在纠风治乱、制度创新、组织建设、工作纪律等方面考核均获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