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严防严查春节“节日病”

发布时间:2015-02-12 09:00: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为防止春节期间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石屏县多措并举严防严查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收受礼品礼金等“节日病”。

节前打“预防针”,突出提醒教育。石屏县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严格规定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自律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通知明确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县实施办法和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规定,自觉遵守廉政规定和财经纪律。

节中出“组合拳”,强化监督检查。春节放假期间,打出“组合拳”,切实强化对违反规定的监督检查。一是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乡镇、各部门增设或开通监督举报电话、网上举报邮箱,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和网络监督平台做好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二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顶风违纪、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修养和政治觉悟,把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和有关要求真正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县纪委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监督举报电话,组织明察暗访组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节日病”。

节后念“紧箍咒”,严抓纪律作风。春节收假后,由县纪委副书记、效能监察局局长带队将组成2个明察暗访组,分时段,分区域,对9个乡镇、部分县直单位人员遵守上下班时间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相关情况进行摄像取证,切实强化对考勤制度、“职工去向公示牌”制度和请销假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从具体细节入手抓纪律抓作风,第一时间念好“紧箍咒”,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收心,投入工作。

石屏县纪委监察局还通知,春节期间,群众发现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随时向县纪委监察局举报,县纪委24小时安排专人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