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市纪委2014年紧紧围绕瑞丽试验区建设一系列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对党的纪律执纪检查,强化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监督体系。不断完善市、乡、村、组四级纪检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事项、重要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等情况的有效监督制度。
加强惩防体系建设。派出5个明查暗访组,对全市61家单位落实《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等四个制度、《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及实施细则》、《瑞丽市关于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五项规定》及公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暗访,对违反上下班纪律的12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市42支派驻工作队(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出督查要求4条,约谈单位领导24名。对政府采购采管分离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制定监管措施12项,采购措施10项,有效对政府采购权力进行分解和制衡。推进《瑞丽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的贯彻落实,第一批5名党政主要负责人首次在纪委全会上述廉。
完善重点产业、项目监督管理。对旅游行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六条。对瑞丽市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等五个重点项目建设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推动项目顺利开展。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建立和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相关制度。全市两宗国有土地第二次拍卖比第一次拍卖增值5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