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周周讲》平台成纪检监察干部“充电”新平台

发布时间:2015-02-03 08:30:48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分为五项: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结合实际运用,我举个案例……”这是近日施甸县纪委监察局今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的第一堂课。课堂上,负责案件审理工作的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讲解,并列举了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让纪检监察干部学用结合,提高履行监督执纪能力。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转”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施甸县纪委监察局自2014年以来,在委局机关开展“周周讲”活动,每周召开一次例会,由委局机关相关同志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确定一个主题进行讲解辅导。通过《周周讲》平台培训纪检监察干部职工23场1000余人次,学习培训内容有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监察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部分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多年但一直未直接参加办案、信访工作的人员,或新招录进入委局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学习培训,快速、有效地掌握了大量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从今年开始,施甸县纪委监察局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委室负责人在《周周讲》平台交流学习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和党纪党规,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人人做宣讲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要求的老师,人人做遵纪守法的表率,人人做监督执纪的行家里手,为形势需要练好内功、出好拳头,为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奠定坚实基础。(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