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办案件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508件(次),同比增长29.3%;初步核实信访案件线索304件,同比增长62.6%;初核转立案97件,同比增长40.6%,其中县处级11件,乡科级26件;共立案查处103件109人,同比增长22.6%,其中县处级11件12人,同比增长175%;给予党政纪处分109人,其中县处级12人,乡科级32人。
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约谈、诫勉、函询、责成说明情况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情节轻微采取适当处理43件,组织处理44人,对反映失实的150件予以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