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全面履职保监督责任不落空

发布时间:2015-01-26 08:53:41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4年,腾冲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履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按照“三转”部署要求,聚焦主业,内外发力,多措并举抓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有力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深入开展。

转变职能,突出主业。对参与的152个经济社会事务协调机构进行清理,保留属于纪检监察机关主责范围内的15个协调机构。

强化责任追究和结果运用。制定了《腾冲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追究情形。协助县委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抓好落实。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情况作为督查重点,紧扣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开展明察暗访。2014年以来共通报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4个,人员14人。

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实现了案件线索专人统一管理。2014年以来共收到群众举报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件145件,初核违纪线索50件,处分违反党政纪人员43人,挽回国家和集体经济损失108.2万元。

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充分运用“五级联动”工作平台,结合全县开展的群众合理诉求大排查、大化解、大落实年活动,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4年共收到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上报的群众诉求5340件,通过纪检监察机关督促推动,办结5064件,正在办理276件。针对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不规范,不到位,侵占群众利益频发的问题,全面推行组财镇代管工作,目前,实现代管村民小组及自然村2189个,代管资金9934.44万元,有效防止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加强党性党纪教育,筑牢拒腐防变防线。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廉洁教育年活动,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杨善洲、寸永宏、杨会春等先进典型事迹,对“四风”问题和涉农资金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及时在腾冲纪检监察网进行曝光,加强了党风廉政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