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通海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等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通海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印发,全县计划通过为期两周的集中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于“吃空饷”的专项治理成果。
根据《方案》,此次集中治理工作分为单位自查、督查核实和总结三个阶段。首先,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要根据界定的“吃空饷”情形,认真梳理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进出情况、工资发放情况、在岗在位情况,填写相关表格,经公示后于1月18日前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以完成自查自纠工作。此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等部门制定督查方案,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电子邮箱等,受理群众举报。最后,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吃空饷” 问题清理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开展“回头看”,按照界定情形进行梳理,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抓紧时间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
《方案》强调,对“吃空饷”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要追缴“吃空饷”资金,上缴同级财政;对占编“吃空饷”单位,机构编制部门要核减相应编制,财政部门要核减相应预算和经费;对造成“吃空饷”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对在“吃空饷”问题治理工作中,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通海县已清查纠正“吃空饷”人员10人、无借调手续长期借调人员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