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5-01-22 11:02:34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剑川县纪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干部作风监督检查长效机制实行明察暗访常态化的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规定》明确,明察暗访工作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分级组织实施。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必查,实行半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机制。以发现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为出发点和着力点,重点督察各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的情况,省纪委“九个严禁”,剑川县《关于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意见》明确的38种“慵懒散慢玩浮”不良行为,《剑川县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明确的28种严禁行为,《剑川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规定》,以及执行中央和省州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情况。

作风督查“常态化”带来的是党员干部作风的持续好转。元旦期间,剑川县纪委对17个县直单位、4个乡镇值班和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71辆公车在封存地点进行了封存管理,12辆公务用车按规定事前进行报备运行,所有单位和部门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  ( 施萃珠  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