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促进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等的规定,近日,富民县结合实际,研究出台《中共富民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工作规则(试行)》,《规则》明确规范了以下事项:
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由县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县委书记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县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县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县委副书记确定。出席人员为:县委书记、副书记;特定列席人员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根据议题和需要,会议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
县委书记办公会议实行集体领导制度,凡需县委书记办公会议议定的问题,必须由会议讨论议定。会上,参会人员应畅所欲言、陈述己见,经充分讨论后,进行议定:县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县委副书记是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的组织者和主持者,应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接受下级的监督。其主要职责任务和议事范围是:酝酿需要提交县委常委会议讨论的议程、事项、报告等,审议以县委名义向上级党组织的报告、请示及下发全县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的一般性文件;酝酿讨论需要提交县委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干部奖惩、推荐和任免等问题;对县委常委会决定的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并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全县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突发事件进行讨论、处理。讨论、协调县委日常工作的有关问题;交流日常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其他需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讨论的问题。
对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的需要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问题,由县委专职副书记或县委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部门向县委常委会提交;对县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的县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组织实施的协调意见,以及对县委重要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县委专职副书记或县委办公室主任安排县委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