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积极探索审理工作人性化新理念,确保了审理工作严肃公正,着力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审理谈话突出“自我量纪”。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由分管领导、审理人员和违纪人员进行谈话,说清楚违纪的主要错误事实、依据及应受处分档次,充分听取受处分对象的申辩,帮助违纪人员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让其“自我量纪”,主动接受组织处理。
处分决定突出“宽严相济”。在严格执纪的同时,充分考虑违纪人员的认错表现、思想认识情况以及违纪问题的主、客观等方面因素,最终形成量纪准确、处理恰当、宽严相济的处分决定。在处分决定送达时,召开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对违纪人员的违纪行为及处分认定的政策依据等进行说明,以避免他人对违纪人员产生猜忌、歧视等,并现场开展“以案说纪”,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
处分期间突出“回访教育”。坚持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采取听取受处分人员思想汇报、与单位领导和干部群众座谈等方式,全面了解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以及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分类进行说服、启发、激励、感化等教育,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并建立完善与受处分人员家属联合帮教等制度,着力帮助受处分人员消除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