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良县多项举措加强医保基金内部监督管理,确保管好、用好医保“救命钱”,杜绝基金贪污、截留、挪用现象发生。
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建立基金会计统计、内部控制、基金预决算等制度,坚持医保、银行、财政、税务“四方对账”制度,从制度上为基金安全提供保障。
加强基金征收基础数据监管。严格医保基金缴费基数申报过程,对基金征收过程及相关票据负责监管,杜绝医保基金漏报少缴,夯实基金收入。
加强审核业务管理。明确医保付费审核业务初审、复核、审批等程序和要求,加强基金使用过程的监管,杜绝医保基金“跑冒滴漏”。
实行付费总额控制办法。与全县7家定点医疗机构签订付费总额控制服务协议,探索完善付费总额控制指标、付费机制,以收定支,扎紧基金出口。
2014年, 全县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基金运行平稳,合计支出8490万元,个人账户支出3576万元,为11931人次提供了住院医疗费用报销,13991人次享受了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减免,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