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县管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教育、保护干部。近日,玉龙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实施办法》。
《办法》规定:新任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县直各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县委书记或委托的副书记进行,县纪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部长参加;新任副职领导干部的任前廉政谈话,由县纪委书记进行,县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参加。任前廉政谈话,可与干部任职谈话同时进行,也可单独安排。谈话人应谈的内容: 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及其廉洁从政的具体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的要求;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的要求;根据领导岗位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其他需要交谈的问题。谈话对象应谈的内容: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基本情况;本人执行党的纪律、作风建设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对加强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接受监督等方面的认识和打算;对新任职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打算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拟采取的的措施。谈话后由谈话对象签订《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
任前廉政谈话情况,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谈话所提要求的,视情节轻重,分别对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