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认真念好”巡、问、督、惩、强“五字经,将参与的22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精减为17个,聚焦主业主责,切实种好自己的”监督执纪问责“责任田。
一“巡”。开展纪检监察巡查工作。发现问题18个,提出意见建议17条;发现案件线索2个,着力加强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
二“问”。抓问责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监管不力的21名干部实行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三“督”。抓作风日常督查。开展会风会纪督查8次;工作纪律督查4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68个单位169人次进行通报;开展公务用车督查8次,对未规定定点停放、公车标识不全的22个单位47辆公车进行通报,对3名党员领导公车私用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对一单位违规向企业借车行为进行及时纠正。
四“惩”。抓办案严肃惩治腐败。全员参与办案,全年共受理群众初信初访28件,转立案15件; 保持了查办案件高压态势,收到了较好的震慑和警示效果。
五“强”。抓基层强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五级联动”工作制度,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切实解决大量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截止2014年12月10日,群众诉求服务监督平台共录入群众诉求5123件,办结5122件,办结率9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