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立规矩防“一把手”变“一言堂”

发布时间:2015-01-12 16:35:16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为保证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决策更加正确、更加科学,防止“一把手”变”一言堂“,搞先定“调子”再让班子成员发言的假民主决策问题,施甸县日前制定出台了《施甸县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该制度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共计九条,适用于乡镇、县直单位、人民团体及驻施单位党政“一把手”。制度明确规定:党政机关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须召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要广泛听取班子成员的意见,保障班子成员的民主权利,实行民主决策、末位表态,不得首先表态、个人拍板决定重大事项。

为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制度明确,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工作实行动态监督、现场监督,并如实填报登记表,县纪委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等方式跟踪监督。对规避或不执行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因未严格执行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赵贵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