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景洪市纪委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目标,牢固树立纪检监察机关不办案就是失职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办案意识,狠抓案件查办工作,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不断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2013 年至2014 年两年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263 件(次),立案83 件106 人,结案84 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8 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 人。
整合各方资源集中力量反腐
及时调整充实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组织召开由市委政法委、组织部、审计以及公检法等成员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分析本地区反腐败斗争形势,总结交流有关反腐败工作的情况,协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制定《景洪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在协同办案、检查督办、信息综合反馈、重要情况通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形成案件信息互通、办案力量不断凝聚、优势资源共享的良好反腐格局。与此同时,不断健全办案领导机制,进一步突出查办案件重点。
多方挖掘线索建立联动机制
多渠道构建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开通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与举报网站,建立纪检干部包干联系群众制度,积极实行信访干部下访制度,规定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纪检信访干部每月深入联系乡镇、村、组1 至3次,入户宣传、走访10 至20 户以上,召开座谈会不少于1 次,实现了由被动接访向主动走访的转变。建立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四级信访举报网络体系,大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主动沟通协调,多渠道挖掘违纪案件线索。除从信访件中分析、排查、挖掘违纪案件线索外,景洪市纪委还主动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及其他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并通过其执法工作发现案件线索。两年来,除从信访件中分析、排查、挖掘案件线索27 件和上级纪委交办9 件外,从公安、检察机关办案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执法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16 件,自办案中挖掘“案中案”28 件。
注重队伍建设提高办案素质
积极开展查办案件业务培训。积极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办案培训课程72 人次,还采取以案代训、交办案件、下乡授课,以及制定《景洪市纪委书记与乡镇、街道(农场)纪委书记定期谈话制度》等多种形式,对委局机关、派出纪工委、乡镇、农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分类分批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办案能力。出台《景洪市乡镇农场纪委联合查办案件工作实施办法》,对乡镇农场纪委联合查办案件工作方面作出了规范性的指导。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按照地域相近、优势互补、有利工作的原则,在全市11 个乡镇(街道)5 个农场管委会,设立4 个联合查办案件片区,并从当前查办案件的工作任务、要求实际出发,分批次深入基层指导乡镇、农场纪委,分别组织召开了江南、江北片区乡镇联合办案工作推进会,就联合查办案件工作给予针对性指导,进一步明确了乡镇联合查办案件工作开展的流程、方向和方法。办案人员到乡镇帮助从监督检查中发现案件线索,帮助8 个乡镇和1 个农场纪委分析、排查、挖掘案件线索13 件。
目前,景洪市11 个乡镇(街道)、5 个农场立案30 件32 人,已办结处理30 件32人,实现了乡镇自办案件“零案件”的突破。
注重宣传教育双管齐下治标
坚持教育与惩处并举,在坚决查办案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组织新提拔的60 名乡科级干部到西双版纳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并进行廉政谈话。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在勐罕镇曼搭村委会建立了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在市职业高级中学和市第一小学建立了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在乡政府、村寨广为绘制廉政文化墙,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宣传。
2013 年以来,组织4550 人观看警示教育片,2640 人参观警示教育基地,3190 人到法院庭审现场、普文监狱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
完善各项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制定《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景洪市纪检监察机关使用“两规”“两指”和固定谈话期间安全工作应急预案》三项制度,并出台《景洪市纪委常委分片包干案件查办工作方案》,景洪市纪委办案人员在办案工作中始终紧绷安全弦,做到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和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有机统一,自觉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贯穿于每一个案件及案件调查中的每一个环节,切实保证查办案件工作有序推进,实现了“办案安全零事故、办案人员零违纪”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