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良县纪委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紧盯社会热点、难点、焦点,创新办案方式,整合办案线索、办案资源和办案力量,增强自办能力,提升查办水平。
高位推动,重拳出击督导办案。县纪委在办案过程中,推行“四定一包”办案责任制。即定领导、定方案、定人员、定时限,案件主办人对案件查办一包到底。同时,县纪委主要领导亲临现场坐阵指挥,及时解决办案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办案技巧和方法,了解案情进展,研究下步工作。对确定的案件线索明确了三大督办原则,即,对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批办案件以及大案要案、有影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对自办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对基层案件进行具体督办。通过强有力的组织指挥,形成破案气势,加大威慑力,震慑了腐败分子,增强了办案人员的信心,充分调动了办案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整体联动,厘清线索出击办案。对收到的举报线索,交办初步出结果后,及时组织信、检、审干部进行讨论分析,进一步排查可疑线索。对举报线索进行分类,对实名举报、单位举报等敏感案件以及其他线索清楚、成案可能性大的案件线索,立即进入初核程序,快速初核。同时,加强与公安、审计、财政、农经、信访局等单位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和线索分析会,查找发现和获取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在案件线索处理过程中,确定了“三不放过”原则: 即实名举报线索不放过,重大匿名举报不放过,“夹生饭”案件不放过。对案件线索实行分类管理,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有效地提高案件的成案率。
制度驱动,把紧“阀门”安全办案。为保证办案的文明和安全,县纪委监察局把“零事故”办案作为案件查办考核不可动摇的一项硬指标,如果出现安全事故,考核时将一票否决。为此,县纪委在完善办案安全制度上下功夫,先后制定了《关于办理违反党政纪案件的程序规定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把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到查办案件的每个环节。县纪委在每一个案件查办中都要开展一次办案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办案人员学习有关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制度规定,分析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了解事故发生的严重后果和有关人员所承担的责任,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还开展办案安全基本知识技能培训,让办案人员掌握办案安全的纪律要求,了解办案场所检查、被调查人管护、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办案人员的安全防范能力。
法纪制动,构筑“火墙”清廉办案。建立和落实办案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组织纪律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五严守”、“五禁止”规定。严格落实办案纪律要求,制定了办案工作守则,并坚持“一件案件一个预案”、层层签订责任书,纪委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靠前指挥、分管副书记驻点指挥,实现办案人员零违纪。为强化办案纪律,规定凡“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以案谋私的,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规定各工作组之间不准相互打听和在公众场合讨论案情,案件信息和进展情况直接报专案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