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新平县日前制定出台了《新平县反腐败协调工作制度》。明确了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纪律以及考核办法等内容。要求各成员单位必须服从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安排,在查办腐败案件工作中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凡涉及到法律、党政纪交叉的案件,有关成员单位要通力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使党政纪、法律处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