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水务局推行“工程廉政谈话与承诺”制度 强化工程领域源头防腐

发布时间:2015-01-08 09:56:11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水务局将工程廉政谈话与承诺制度作为源头防腐的重要手段,通过在工程项目中,组织项目法人、建设施工人员、质量监督人员等6类人员进行集体或个别廉政谈话,增强相关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工程领域腐败。

廉政谈话的对象主要为:项目法人、建设方施工技术员、质量监督人员、施工方项目经理、施工方技术员、监理等6类人员。谈话主要包括:学习工程质量管理、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强调廉政责任、指出廉政风险、并作出警示提醒;组织项目法人、施工技术员、项目经理、质量监督4类人员签订《水利工程廉洁承诺书》,就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不徇私舞弊谋取私利、违诺处理等14项内容做出具体的廉洁承诺,要求参建各方严格遵守“廉政四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遵守行业道德操守;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及单位利益;施工单位不准将中标工程转包、分包给非中标人;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不正之风的侵袭。

2014年,该县共组织在建的10件水利工程的施工、监理、建设、主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现场代表共计32人作出承诺,集中谈话教育10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