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人民法院从教育、制度、管理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努力打造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持季度中心组学习教育、每个月两天的学习日学习教育和日常教育相结合,开展了以职业道德教育为核心的司法廉洁教育活动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教育活动。在两项活动中,召开有庭室长以上人员参加的季度中心组专题学习讨论会,与47名干警签订了“公正廉洁办案承诺书”,全院47名干警写了学习心得体会。
强化法律法规教育。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廉政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八项规定精神、最高法院“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等10次,共30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法警的遵纪守法意识。
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学习《人民法院警示案例教育选编》(四)9次,学习全国法院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案例10次。通过剖析身边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建立了廉政文化长廊,制作悬挂60桢条幅。
强化司法公正廉洁。在巩固“作风改进年”、“案件质量年”等经验成果的基础上,2014年全面推进“司法廉洁”教育活动、“道德良知公正廉洁”教育、“素质提升年”及阳光司法活动,通过全面公开法院审判、执行工作, 到11月底,共开公开庭11个,裁判文书上网公开82份,审和公开7版,司法宣传共出二期49篇文章,简报21份。
强化监督机制建设。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追究办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错案追究办法》、《红河县人民法院效能保证金制度》,建立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副科以上廉政档案,建立约谈制度。自2014年8月起,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随案发放监督卡制度,执行人发放监督卡110份,收回送达回证110份。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请销假的管理。全年开展审务督察,司法巡查51次,督办催办4件次,谈话、内部通报批评2人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