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县多措并举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

发布时间:2015-01-07 10:46:0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最大限度的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剑川县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开展。

健全规章制度抓预防。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制定和完善工程承包、材料采购、工程监理、施工质量、财务结算等各项制度,坚持工程承包、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决策中的公开、公示和招标制度。

制定防控机制抓预防。根据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特点,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协同指导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制定风险防控机制,围绕工程建设,查找工程关键部门和岗位的职务犯罪风险源点;县检察院为工程管理和施工单位提供预防咨询服务和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把好事前预防关。

开展廉政宣教抓预防。在工程建设现场,设立廉政警示牌、监察官联系信箱、预防职务犯罪专栏;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对工程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每年组织1次以上廉政勤政、预防职务犯罪专题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强化监督检察抓预防。工程建设单位每半年开展1次安全、廉政自查,并针对存在的隐患自行整改;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容易发生职务犯罪的重点岗位,每季度排查1次,对存在的隐患提出口头建议;县检察院对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出现的有关涉检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