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对政法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的教育和管理,近日双江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法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若干规定》。
规定提出,鼓励提倡政法干警在八小时以外要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做到有计划地进行业余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个人品德修养;正确处理亲情、友情、家庭及邻里关系;积极参加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不良社会风气作斗争。严令禁止干警在八小时以外编造、传播破坏党的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谣言及小道消息;严禁参加非法组织或搞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动;严禁在非办公场所或亲友等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政法工作秘密;严禁出入从事色情活动场所,接受色情服务,参与或者暗中支持色情、吸毒、赌博等活动;严禁酗酒滋事或者着制式服装在公共娱乐场所从事娱乐、消费等与政法干警身份不符的活动;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参加相关的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和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严禁为单位、组织或者个人讨债、逼债,插手经济纠纷;严禁无证驾车、酒后驾车、开“特权车”;严禁公车私用,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不得在饭店、娱乐场所门前停放警车和“0”号段车辆;严禁有其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所禁止的行为。 (邱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