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纪委通报1起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5-09-24 16:12:06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州纪委通报了1起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经查,个旧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市环卫处处长、市垃圾处理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杨向东,在2011年至2014年期间滥发奖金、津贴,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个旧市环卫处党支部书记兼市垃圾处理公司监事郑兵严重失职,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不反对、不制止,还参与分取。个旧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第四纪工委监察分局给予杨向东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给予郑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个旧市环卫处、市垃圾处理公司这一问题,是一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的典型案件,教训十分深刻。分析其原因,一是我行我素“习以为常”。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相关实施办法视而不见,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盲目认为“依然可以”变相发放津补贴,变相为职工谋“福利”,情节较为严重;二是变通“搭车”,打“擦边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福利是个老问题,名义上是单位“工作需要”、“福利待遇”,实际上是损公肥私,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顶风违纪行为。三是制度执行不严,内部监管不力。个旧市环卫处、市垃圾处理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既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规定形同虚设执行不力的原因,也有内部监督不力的问题,该单位党支部书记兼市垃圾处理公司监事郑兵严重失职,不仅对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不反对、不制止,还参与分取。因此,必须引以为戒,认真抓好制度执行,强化财务审计,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通报强调,“四风”问题,积习甚深,广大党员干部必须克服惯性思维,打破侥幸心理,顶风违纪者,必是咎由自取。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创新思维,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及时通报,使“变通搭车、隐身变形”等问题难行其道、无处藏身,让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止于纪律红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