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6单位责任人“乱作为”6年后被倒查追责

发布时间:2015-07-20 17:27:04   来源:怒江州纪委

近日,现任贡山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肖荣、茨开镇人民政府镇长张自清、贡山县交通局副局长余秀开、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计室主任余金福、贡山县国土局副局长彭兆坤、贡山县茨开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李宗鹏6位同志,因履职不认真受到行政问责。

案情:2008年11月,时任贡山县建设局副局肖蓉、建设局设计室工作人员余金福、国土局副局长彭兆坤及其他3位同志,在代表部门应邀参加由县扶贫办实施的贡山县2007年度易地扶贫开发项目的验收时,本应严格按照验收要求对项目进行查验,却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竟让尚未完工的实施项目顺利通过了县级验收。

发案:2014年,怒江州规划设计院对43套安居房进行鉴定,鉴定为c级危房,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发现线索后,立即组织人员开展调查。经调查核实,2015年6月23日贡山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责令其中5人作出书面检查,诫勉谈话1人。

让尚未完工的项目通过验收,是一种典型的“乱作为”行为,是对人民群众的不负责,不仅扰乱秩序,还可能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带来严重损害。权力就是责任,有责就应尽责,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引以为戒,强化对权力的敬畏,把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时刻不能松懈怠慢。在其位就要谋其职,就必须自觉肩负起党和国家赋予我们的使命,举起百姓对我们的信任,把规矩和纪律挺在前面。拿着权力“乱作为”埋下了隐患甚至让国家和人民蒙受损失,自己也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