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30个单位、4名分管领导进行通报

发布时间:2015-07-14 15:52:47   来源:云南省纪委

今年5月至6月,文山州纪委组成11个专项检查组,对全州8个县(市)、68个州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县(市)、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重视不够,仍然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部分单位仍存在未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组织签订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没有与分管联系部门(科室)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问题。

近日,文山州纪委针对检查发现的这些主要问题在全州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共通报了30个单位和4名分管领导。其中:领导班子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未进行任务分解的单位5个;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单位14个;领导班子成员没有与分管联系部门(科室)共同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单位11个及4名副县(市)长。

同时,文山州纪委将对被通报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被通报的4名领导进行集体诫勉谈话,并督促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