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开通报违反纪律规定案例

发布时间:2015-04-20 17:01:05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市纪委监察局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等情况开展了专项督查,发现少数干部存在违反纪律规定、我行我素的问题。近日,昆明市纪委向社会公开通报了十起违反纪律规定的案例:

一、市农业局质监处工作人员段晓萍2次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不在岗。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段晓萍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质监处处长白雪斌诫勉谈话问责。

二、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李泽平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在电脑上玩游戏。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李泽平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廖吉平诫勉谈话问责。

三、经开区住建局总工办工作人员陈存启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在电脑上玩游戏。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陈存启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总工办负责人普玉祥诫勉谈话问责。

四、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借用工作人员李欣凯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在电脑上玩游戏。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李欣凯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处长沈卫东诫勉谈话问责。

五、市知识产权局行政执法处工作人员李德朝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用电脑聊天。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李德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行政执法处处长朱晓兵诫勉谈话问责。

六、禄劝县县委政研室借用工作人员肖建斌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在电脑上玩游戏。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肖建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政研室办公室主任张绍勇诫勉谈话问责。

七、寻甸县功山镇武装部部长蔡富文违规私用云AGE237公务用车。纪检监察机关决定给予蔡富文通报批评问责、负有领导责任的功山镇镇长马成刚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问责。

八、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和平社区居委会委员闻发启到春城花园酒店消费,以“和平社区”名义开具了消费发票,发票未报销。鉴于个人用餐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对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责成团结街道办事处对闻发启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团结街道办事处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工作人员到餐馆就餐,该科护士长金珠以“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名义开具了消费发票,发票未报销。鉴于个人用餐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对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责成市第三人民医院对金珠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第三人民医院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营销部与广告客户在温莎KTV搞联谊活动,该部内勤赵爱萍以“昆明市广播电视台”名义开具了消费发票,发票未报销。鉴于个人消费以单位名义开具发票,对单位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纪检监察机关责成市广播电视台对赵爱萍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市广播电视台按相关规定处理。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人和事,按照“快查快结”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