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翰当街亮家财

发布时间:2015-07-08 14:18:51   来源:云南省纪委

王元翰,字伯举,明朝云南宁州(今属华宁县)人。元翰从小就“耻为凡儿”,很有正义感。 他十四岁考中秀才,在地方官学读书时,每遇到老生常谈、龌龊无聊的章句,就私下耻笑。每当感到时事不平,就怒发冲冠。他立志要像范仲淹一样,毅然以天下为己任!

万历十六年(1588)元翰24岁考中举人。但此后他进京会试,却屡试不第。因为家庭贫困,元翰不得不暂停考试,到湖北竹溪县谋得教谕一职,教书糊口。其间,他“博览钻研”,据说有天晚上,他听见池塘里鱼儿触动荷花之声,突然有所感悟,从此诗文大进!万历二十九年(1601),他36岁终于先后考中进士和庶吉士。这离他在云南中举已经整整12年了!

按科举制度,乡试和会试考生的试卷先要分由八房或十八房(位)考官批阅,决定是否向主考推荐,所以每房考官“荐卷”是科考最关键的环节,考中的人也要把本房“荐卷”的考官终身尊为“房师”。

元翰会试时,“房师”是明朝著名的内阁大学士沈一贯。有人为了拉拢元翰,私下对他说:“相公(沈一贯)很器重您,您今后何以报答相君呢?”不料元翰严肃回答说:“知己之恩,同于再生,学生何敢忘怀!然而,人臣之间无私交。如果相公开诚布公地为国为民,学生自当好好效力;不然,只因为私人关系而忘记国家的恩德,岂不辜负了相公对学生的期望?” 元翰的回答是有所指的。

万历中后期,万历皇帝耽居深宫,多年不见朝臣,不理政事。国家大权旁落于权臣或宦官之手,导致了一系列日益激烈的宫廷斗争和“党争”。宁波人沈一贯作为内阁首辅,也是“浙党”的后台老板。他利用手中权秉,时与阉党、齐党、楚党等官僚集团暗中勾结,与当时相对正派的“东林党”官僚相互算计,互相攻讦,搅得政治混乱,朝野不安。

万历三十二年(1604),“散馆”考试后,元翰先后任吏部和工部给事中。这时,正值“党争”最为激烈。可以说当时在朝为官的人,特别是像元翰这种身为国家言谏监察官的人,谁都不能置身其外。从元翰的言论看来,他当时基本上和“东林党”的立场相似。希望重整传统儒家价值观念,反对邪恶政治势力。在任给事中期间,他曾多次上疏抨击黑暗时政,矛头有时直指皇帝!他勇于揭发腐败官僚,不惧人言世故;他不顾身家性命,敢于为民请命!

例如,针对万历帝朱翊钧多年“深居不出”,不理朝政,元翰上疏指出,这正是造成国家政治“纪法分义、颓荡凌乱”的根本原因。他呼吁皇帝“立即视朝”,与大臣们商议急事,同时让监察官“随朝见面”,直陈天下利弊是非!针对自己的老师首辅沈一贯上疏辞官攻击别人,元翰上书指斥沈一贯为自己开脱罪责,混淆视听,制造纠纷,早该离职!此外,元翰还上疏反对劳民伤财的“三大殿工程”;反对宦官专权,贪扣矿税;反对贪官恶吏盘剥商人等等。

元翰的正直敢言自然激怒了“浙党”和“阉党”派官吏。他们暗中密谋,捏造罪名,希望尽早除掉元翰。万历三十七年(16O9),几经策划,由御史郑继芳首先发难,突然上疏弹劾元翰“贪婪枉法”。称元翰贪污厂库银,暮夜收受他人贿赂,赃银多达八九十万两。说元翰一时花费不完,还掘地将赃银埋藏起来;又说河南辉县的“田地半入其手”等等。

元翰是一个耿直而性急的人,突然遭到如此骇人听闻的诬陷,心情岂能平静!他一方面“抗疏辩骂”,声称:“仆若乘势括财,言清行浊,则头可断而心不服。” 意思是说,如果你们把我看成一个以权贪财、嘴说好话、行为污浊的人,你们可以处死我,但我绝不心服!幸好万历皇帝知道元翰不是贪赃枉法的坏人,只是“置之弗问”,但也并未明确表示什么。元翰却愤愤不平!他认为,自己身为言谏监察之官,一世英名,遭此诬陷,一时又无以自白,今后将如何做人?一怒之下,他决心以极端的方式进一步表示自己的心迹。

元翰招来北京城“五城司坊官”,也就是掌管京城地区治安的官吏,请大家聚集在正阳门下。然后把自己的全部家当收拾好,装成行李,总共“十余抬”,命家人和仆役全部抬到正阳门下,让“五城司坊官”和围观的人们当街查验,看看他这个被诬为惊天“大贪”的人究竟有多少家财?!大家眼前,除了不少书籍、笔墨之外,不过都是些非常普通的什物家具。这时,元翰对着皇宫方向叩头恸哭!他说:“微臣我遭此诬陷,一时有口难辩。自觉无颜玷污清班,不能再留在监察官中,为陛下激浊扬清了!”说完,他便率领家人,迈步走出了都门。

元翰“挂冠而去”,诬陷他的人虽然找不出置他于死地的任何证据,却以“擅离职守”为由,先后将元翰降为刑部简较、 湖广按察知事等小官。元翰并不就范,他从此走上了云游天下、流浪漂泊的不归之路。

常言道:“人有德,邻不孤。”元翰被诬去职之后,立即引起了朝野上下的不满!不少正直的官员无论知与不知者,纷纷上疏为元翰辩护。“交章引手,或特疏,或单疏,或酬疏,或索疏,或数人而一疏,或一人而数疏,章且满公车焉。” 其中语有:“科臣王元翰者,固众所素推为‘触邪臣’也。臣等曩在都城见其所交游者皆持正之名流,其所弹射者皆摧奸之危论。早见先发,为诸臣前茅。奋不顾身,为国家除害……”又如,“科臣王元翰者,臣未识荆,去岁入都始与之交。其谈论皆嫉邪、斥贪之言;其意念皆忠君、爱国之情。始未尝不重其人而高其品。恍然自失者久之,自以为弗如也!”又如:“以元翰平素正直,发奸摘佞,殆无虚日。功在社稷不小!”后来,元翰将这些奏章汇集成《德邻篇》。

元翰一家出都以后,先居河南卫源(今河南汲县)。不久,独生女不幸夭折,元翰也哀痛生疾。又转栖于河南百门(今属河南辉县),家有“敝宅数间,石田数亩,正如一穷措大也”。 半年之后,又漂泊到陕西中条、潼关、北邙等地“典破屋一区,以蔽风雨,当瘠田数亩以供饘粥,小车一辆,行李数肩” 。此后,应朋友相邀,来到江南,生活才稍有好转。天启元年(1621)和崇祯元年(1628),元翰曾两次被人提出平反,推荐入朝,但终因阉党遗孽从中梗阻,未能重新起用。

崇祯六年(1633)七月,元翰在南京重病不起。临终之时,他拉着朋友的手说:“我病中虽有千魔,心中却无一事!”又说:“我有幸死在二三朋友之中。不然,千年之后,有谁知道我的心呢?”元翰死后,“殓衾不备,买棺无资”,全仗朋友范凤翼、黄正宾、闪继迪等人为他出钱经办丧事。因路远乏资,无力再按“叶落归根”的习俗,将他归葬云南老家,只好把他将就埋在江宁县太自乡吉山西南。

元翰的墓志由明代名臣刘宗周、倪元璐等人撰写。他们为一生清白无辜的元翰大声疾呼!不约而同地发出这样的责问:如果他真的拥有万贯家财,现在为何连棺材都买不起一口?如果他真的拥有大片的土地,为何今天竟死无葬身之地?不!眼前的事实充分证明常言所说:身后乃知廉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