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 公布2014年反腐成绩单

发布时间:2015-01-19 16:56:24   来源:云南省纪委


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
通报2014年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1月19日,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云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预防腐败局局长郭永东通报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进展和成效。省纪委常委、秘书长杨军主持。

2014年,在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委工作部署,及时跟进反腐战略重点、战略布局、战略思路的新发展,深化“三转”,聚焦主业,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保持出重拳抓党风、肃纲纪、反腐败的工作态势。

坚守责任担当,扛起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省委带头狠抓主体责任落实,省委常委会全年20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制定实施云南省落实主体责任的规定,出台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的16项措施。举办省级领导和州市、省直部门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召开省直机关、国有企业、高校、县委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座谈会,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制,严格考核标准,对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两次组织23名省管领导干部向省纪委全会述廉,全省4906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了述廉。将任前廉政谈话作为必经程序,对178名拟提拔的厅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省纪委常委约谈地方、部门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加强提醒督促。

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三转”见实效。贯彻中央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把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回归到监督执纪这一本源上来,集中力量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调整,在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领导职数总量不变的同时,深化职能转变,调整后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均占总数的近60%,把更多力量压到主责主业上;对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开展了两轮清理,由原参加的172个减为15个。各州市纪委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调整试点,大幅清理压缩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派驻机构进一步强化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围绕公共资源决策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等,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和廉政风险防控,取得新的成效。

创新体制机制,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省委出台了《云南省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精神,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围绕加强改进权力制约监督、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深化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管理、加强和改进省委巡视工作、健全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体系等重大问题,提出了九个方面18项改革任务和七个方面32项具体措施,列出改革“任务清单”和“路线图”、“时间表”,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有效机制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落实八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以作风建设为根本,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刹风整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打消少数人的侥幸之心、观望之想。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和省“两会”等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下发深入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的通知,出台了《云南省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一批作风监督制度,对严明纪律、禁止公款吃请送礼、加强执纪监督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不正之风划出红线,招呼打在前。在继续抓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反映突出的“四风”问题,制定11个方面70项专项整治措施,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各主要节日期间,省纪委常委带队,先后共派出11个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地方和单位取消了过去同级走访、上级拜访活动,迎来送往、赠送节礼、发放慰问品等现象大为收敛。坚持违反八项规定问题月报制度,全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1729个,处理257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42人,共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4批64起顶风违纪典型。

严肃党纪政纪,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问责各级干部2789人。通过“五级联动”机制受理群众诉求424891件,办结424322件。实现省市县乡四级民生资金监管平台联网,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实时监控。办好“四位一体”金色热线,解决咨询投诉1196件。查处通报了一批侵吞扶贫资金、挪用教育专项资金的典型问题,纠正了一批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了对鲁甸、盈江、景谷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监督执纪。

坚持有案必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不放松。按照中央和省委对反腐败形势的判断和部署,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为目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厉惩治腐败,办案力度前所未有。全省共受理信访举报31885件(次),增长28.2%;初核7354件,增长47.8%;立案4311件,增长40.7%,其中厅级37人,县处级228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03人,增长43.2%;移送司法机关434人,增长20.2%。省纪委立案查处厅级干部37人,同比增长192.3%,办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面配合中央纪委重大专案工作,完成大量协查任务。省纪委严肃查处了德宏州政协原主席杨跃国、省地矿局原副局长张先华、曲靖市委原副书记李云忠、省农业科学院原院长王常明、普洱市政协原副主席张丽菊等严重违纪违法的重大典型案件。此外,省纪委正在对昆明市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喜,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王天朝等一批涉嫌严重违纪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坚持安全办案,确保查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省纪委常委会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和把关,坚持案件线索“月分析、季排查”,对近年来的案件线索“大起底”,省纪委书记办公会全年9次排查案件线索,全部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省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并分片指导州市、派驻机构办案工作,完善全省办案工作绩效考核机制。科学运用案件线索五类处置标准,着眼于拔“烂树”、治“病树”、保护“森林”,坚持抓早抓小,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理,对情节轻微问题采取适当处理889件,组织处理691人,对反映失实的1534件予以澄清。汇编十八大以来全省被查处的省管干部忏悔录,加强案件警示教育,发挥了惩治一批、教育一片的作用。制定更严格的办案工作程序规定,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等环节的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制定严格执行办案时限的规定,对达到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健全办案安全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证了安全文明办案。

突出问题导向,持续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紧扣“四个着力”,把发现问题作为主要任务,把巡视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杀手锏”。省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意见》,从理顺巡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巡视监督全覆盖、创新工作方式、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七个方面具体规定,对增强巡视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起到了重要作用。调整了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纪委书记任组长。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向省委负责,巡视办作为省委的工作部门。建立了省委“五人小组”和省委常委会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制度。每轮巡视中和巡视后,省纪委专题听取和排查问题线索,省纪委书记办公会已6次听取汇报。新组建3个巡视组,巡视机构达到10个。每年安排不少于3轮巡视,实现五年内对全省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部巡视一遍。去年完成了三轮巡视,发现各类问题831件,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39条。协助省委抓好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动解决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要求,不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省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履职担当能力。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制度。认真落实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基层协调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州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411人。加强系统内外干部选任交流。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全省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