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前全力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5-07-31 15:27:00   来源:云南省纪委

省委安排部署“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怒江州结合实际,及时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一个主抓手来贯彻落实,作为当前全州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推进。

目前,在州委的强化督导下,通过全州各级各部门的协力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主要是:在全州各级各部门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督促领导干部签订了《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承诺书》;部门和单位开展了自查自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督查和明查暗访密度,纠正了一些问题,查处了一些个案。但是,我们当前的专项整治工作还处在“浅水作业”阶段,尚未触及“深水区”,一些群众深恶痛绝的潜藏已久的病根烂树和深层次问题还没有被挖出来,一些令人抓狂的病态的体制机制和程序流程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治、纠正,人民群众仍对该项工作持有等待观望的态度。要全力推进“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应着力加强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要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是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领导干部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用心学习领会“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精神,真正把“六个严禁”当作六道禁令、六道雷区,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严禁自己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违规插手土地征用、违规插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救灾和社保资金以及收受“红包”和违反党的组织人事纪律。同时,要敢于自查自纠,发现自己有不良思想倾向的,及时警醒;发现自己有违反纪律的,要敢于亮丑,主动在民主生活会上讲清楚,主动向党委(党组)、上级和纪检监察机关汇报清楚,不要心存侥幸。如果不肯如实向组织汇报工作,不愿意让身边人扯扯衣袖,不愿意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教育甚至“掴巴掌”,执意任性不收敛,就会腐败堕落得越来越深,一旦被司法机关收监,就只能面对铁网高墙泪算“人生七笔账”了。

二是党委(党组)要发挥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与班子成员的集体责任之间的关系,把“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齐头并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六个严禁”纪律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深入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善于倾听和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勇于改革容易滋生腐败的制度漏洞和程序流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行使有制衡有约束,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运行。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交心谈心,相互发现缺点、查找不足,开展严肃地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纠正问题,齐心协力推进业务工作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三是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毛主席说过,什么东西只有抓得很紧,毫不放松,才能抓住。抓而不紧,等于不抓。纪委抓纪律也一样,如果不把全程监督工作抓紧抓实,就无法把纪律挺在前面,就不能履行好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纪委的监督视角要宽阔,监督网络要全覆盖,监督手段要多样化。听到、收到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要认真按五类处置标准及时处置,对于虽然没有实质性内容但群众有反映的线索,要及早提提醒、告诫告诫;对于问题不具体、内容交错的线索,要谈话函询,让有反映的领导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并经所在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和纪委签字背书后记入个人廉政档案;对于违纪违规的线索,要及时初核;对于问题严重的线索,要严肃立案调查。此外,纪委还要更多地运用警示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开展执纪工作,实现监督执纪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

四是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党章指出,我们党最大的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方便快捷、反映灵敏的群众诉求平台,健全完善诉求权益保障机制和奖励机制,充分发动群众通过提意见建议、评议、监督检举等方式,积极参与到“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工作中来,打一场全民皆兵的攻坚战,让违反“六个严禁”的行为无从滋生,让腐败分子无地可躲,无处可藏。(和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