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如何做好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08 22:48:45   来源:普洱市纪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就是告诉我们要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把握节奏和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一步步引向深入。如何进一步把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现结合西盟县工作实践,谈谈自己的思考。

一、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西盟——木鼓之乡、龙潭湖畔、阿佤人民唱新歌的地方,是全国两个佤族自治县之一,是一个典型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典型的民族直过县(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地处边境一线的边疆县、民族跨境而居的特殊县。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置于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中来谋划,紧贴中心工作来开展,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进程中来推进,在认真履职中突出服务,在服务大局中突出监督,坚持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推动发展不动摇,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受到自然条件、民族文化、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制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两项责任”落实不力现象依然存在。西盟是从原始社会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典型的民族直过县,虽然经过近五十年的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群众文化水平不断提高,但不可否认的是,西盟的经济水平仍然比较滞后,基层党员干部的受教育程度仍然比较低,尤其是有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重视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够自觉、不够具体、不够一贯,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落实监督责任意识不强、措施不力、效果不佳。这些问题,阻碍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推进。

(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效果不够明显。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单位领导认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是软任务,没有具体的量化指标,导致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不力、措施不强、质量不高,作用效果也不易显现,存在时紧时松和说起来重要、忙起来不要现象。在宣传形式上,灌输教育仍然是一项重要的宣传方式,但部分单位在运用这一手段上普遍存在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比较低,读文件、念条例,一味简单地采用填鸭式灌输的办法,往往是效果不佳。

(三)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群众受教育程度还普遍不高,思想意识、法律意识普遍较低,大部分群众的参政议政的意识不强,对自己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常常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认为反腐败斗争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情,跟自己个人没有关系,只有在切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才会检举、揭发、控告腐败分子;有些群众还存在担心因举报而遭受打击报复,不敢积极主动参与到反腐败斗争当中。

(四)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现象、贪污腐化行为依然存在。大要案查处不力,震慑力不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和少数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职务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比如,近年来,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出台,涉农各项补贴增多,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得到了实惠,生活状况得到不断改善。但是,强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往往成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腐败高发易发的领域,此类腐败案件涉及金额小,但涉及面广,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影响恶劣。

(五)纪检监察机关在具体工作中职能泛化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一是参与的事项过多。据统计,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各项议事协调机构达一百五十余项,我们作为议事协调机构的成员,既要直接参与,又要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既当了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工作上出现了越位、错位。二是监督检查泛而不专。党委政府很多工作为了体现合法依规、公平公正都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形成了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会议多、配合的工作多、参加的检查多,但专项检查少的现象。据统计,近两年来,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日常监督检查、工程招投标和工程验收现场监督达290次。

二、今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责任抓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要落实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真正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真正承担起责任。要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切实承担起执纪监督政治责任,转变职能、转变方式、转变作风,收缩战线,突出主业,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要创新工作理念思路、方式方法,聚焦主业,聚焦中心任务,严肃查处腐败问题,提高履职能力,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紧贴中心抓督查,确保政令畅通。突出重点抓督查。要突出促进和保障发展这一重点,把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作为监督检查的重中之重,推动各级各部门以普洱建设国家绿色经济试验区为契机,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中之重,以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为重要抓手,坚定不移推进“生态立县、绿色发展”战略,促进产业优化升级,着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落实县委、政府决策敷衍塞责、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确保政令畅通,保证县委、政府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创新方式抓督查。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理念,切实转变监督方式,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以立项监督的方式把纪律监督、决策监督和履职监督作为重点内容,抓住关键环节,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强化对监督成果的运用,确保监督取得实效。

(三)着眼实效抓教育,促进廉洁从政。突出重点,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把领导干部尤其是重点岗位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教育对象,科学制定学习教育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政策观念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廉洁履职意识。正反结合,增强教育的深刻性。以刀会祥、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为典型,比学赶超,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立足本职,学先进、讲奉献、创佳绩,做到勤政廉洁、克己奉公。在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带动作用的同时,以典型案例为教材,组织开展“庭审悟廉”活动,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定期召开案件通报会,以反面典型为鉴,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创新载体,增强教育的新颖性。拓展廉政文化阵地,以佤族木鼓节、新米节等传统民族节日为平台,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入”活动。利用佤族歌曲、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丰富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注重预防,增强教育的实效性。坚持廉政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学习党政法规和廉政规定,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针对元旦、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违纪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通过发送廉洁过节公开信、编辑廉政短信等形式,提醒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时刻保持警惕,防微杜渐。

(四)加大力度抓惩处,严肃党纪国法。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肃贪惩腐的高压态势。加大办案力度,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治病树,拔烂树。强化委局机关自办案件力度,加强基层办案指导,推进乡(镇)纪委自办案件能力建设,提高初核成案率和立案件按期结案率。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决不允许违规使用办案措施。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五)固本强基抓队伍,提高履职能力。聚焦主业主责。落实改革要求,力争年内完成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和人员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认真清理纪检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坚决从与纪检监察机关主职、主责、主业不一致的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来,收缩战线,集中精力抓主责。提高执纪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积极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级培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提升执纪形象。把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作为执纪监督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强化能碰硬、敢碰硬,能担责、敢担责的工作作风和进取精神,努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增强队伍活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考核评价和激励办法。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种文体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纪检监察队伍活力。

(罗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