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发布时间:2015-05-05 17:29:56   来源:云南省纪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和监督者,要牢记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和期望,带头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努力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

一、对党忠诚,就要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员意识

对党忠诚,就要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执纪者和监督者,就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绝对忠诚于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一心向党。对党忠诚,就要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忠诚于党。就要全心全意地相信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不移跟党走,切实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真正从根子上解决信仰缺失和信仰危机。而不是半信半疑,或是此时此地相信,彼时彼地却不相信,或是形势大好时相信,形势逆转时不相信,产生思想动摇。对党忠诚,就要坚守共产党人的信仰和精神家园,面对各种思想、思潮和观念的冲击,能够守得住信仰阵地,不迷失方向。面对各种违背党的根本宗旨和大政方针以及党的政治纪律的言论,要敢于挺身而出,给予批评和纠正,进行有力驳斥和回击。绝不做墙头草,哪边风大倒朝哪边。实际工作中,我们的党员队伍中,或是纪检监察干部中,有的人并没有真正解决思想入党的问题。有的人入党动机不纯,入党并不是真正信仰共产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入党是为了取得“党票”,为自己的个人仕途和升迁捞取政治资本,或是想得到一些具体实惠;有的人组织上入了党,思想上并没有真正入党,在党不言党,在党不为党,在党不忧党,有党员之名无党员之实,说着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话,做着与党员身份不相符的事,“吃着共产党的饭,骂着共产党的娘”,与党员标准、党员身份格格不入。坚定理想信念,就要把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看家本领以,切实加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学习,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对党忠诚,就要服从组织决定。“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坚决执行党的这一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对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要坚定不移地执行,不折不扣地落实。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党员、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不以为然,没当作一回事。有的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力,有的采取实用主义态度,对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作选择、搞变通,合意的、对自己有利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对自己不利的就不执行,或慢执行,拖着不办。有的跟组织讨价还价,对组织的决定推三阻四,提出各种不合理条件,讲各种各样的客观原因,有的甚至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决定决议或工作安排。比如,在选派新农村指导员,抽调参加陪护、查办案件,以及抽调参加一些急难险重任务时,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讲客观条件,以家里有老人小孩无人照顾、个人身体不好等各种借口,拒不执行组织作出的决定或工作安排。有的人遇到工作调动、岗位调整,被组织选派他到艰苦地区、边疆地区工作时,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愿到艰苦地区、边疆地区工作。这些都是对党不忠诚的表现。

对党忠诚,就要做到忠厚老实。“三严三实”的其中一条,就是“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但有的党员干部并没有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老实。比如,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过程中,有的人对个人有关重要事项隐瞒不报,或是藏着掖着、避重就轻,专选次要的报告,重要的、关键的内容偏偏不报告;有的人对党组织不说老实话,假话大话空话连篇,工作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凭空虚构,玩数字游戏;有的人因为自己本身不干净,往往采取欺骗组织、对抗组织等行为,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打击。凡此种种,在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身上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对党忠诚,就要做到襟怀坦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对党、对组织、对同志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绝不能说一套做一套、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就要人前人后一个样,台上台下一个样,不能当两面派,做两面人。不能马列主义对人,自由主义对己,两个嘴巴说话,两张面孔做人。

二、个人干净,就要守住法纪底线,始终清正廉洁

个人干净,就要管住自己,守住做人做事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就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背叛。个人干净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自觉做到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敬畏组织、敬畏权力,始终坚守个人干净的底线,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做到思想上清醒,经济上清白,生活上清新。要思想纯正,品行端正,在各种诱惑面前把握住自己,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经得住考验,严守党纪国法,遵守规章制度,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筑起防线、抗拒诱惑。

清正廉洁是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党员干部履职从政最起码的要求和底线。一个党员干部,一旦在廉洁自律上出了问题,那么他(她)所做的一切工作,所付出的一切努力,所取得的一切成绩,都将化为乌有。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执行者、维护者和监督者,要始终牢记“执纪者更要严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严格执行、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使执纪执法行为置于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之下。只有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干净做事,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坚决守住廉洁自律的底线,才能守住自己的政治生命线,守住自己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和机会。要清醒地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保险箱,面对各种诱惑和陷阱,纪检监察干部并不具有天然的免疫力,并不是纪检监察干部就能百分之百的做到干干净净、一尘不染。事实证明,社会上各种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各种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或多或少都会影响或左右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知法犯法,有的以案谋私,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有的办案不行,抹案子倒有一套。近年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就云南省的情况而言,2014年,全省立案查处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2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组织处理8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在社会上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形象。例如,中央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中央纪委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专员曹立新,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厅原厅长钟世坚,广东省汕头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邢太安,广东省梅州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李纯德,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审室原主任沈佳,山西省阳泉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王民,山西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文化厅纪检组原副组长、监察室原主任尹晋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纪检组原组长李长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派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组原组长刘宝钧等一批纪检监察干部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由此可见,纪检监察干部在“个人干净”的问题上,同样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强化内部监督管理,防止“灯下黑”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为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特别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防止‘灯下黑’,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突出问题,清理好门户,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做到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就必须带头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带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特别是办案权力,坚决杜绝违规违纪办案。要坚决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清除害群之马,纯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树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良好形象。

三、敢于担当,就要强化责任意识,全面履职尽责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担当大小,体现着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敢于担当,勤于履责、勇于担责、敢于负责,在敢于担当中历练本领,在真抓实干中争创佳绩。要敢想敢作敢当,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自觉消除私心杂念,面对腐败现象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急难险重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工作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豁得出来、危急关头顶得上去。

敢于担当,就要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担当精神。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事业心、责任感、使命感不强,对纪检监察工作思想认识上不清晰,行动上不积极,态度上不端正,成效上不明显。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不是从心底去热爱,没有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做事,没有把工作岗位当作施展才华、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没有把组织的信任培养和重用当作实现人生抱负的平台和天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工作,创造一番让组织和群众满意的成绩,而是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的甚至连钟都懒得撞一下,整天混日子,人在岗位上班,但心思不在工作上。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党的意识、组织纪律观念不强,对待工作挑肥拣瘦,拈轻怕重,重担都让别人挑,困难矛盾问题都推给别人。有的人不仅自己不干事,还要对干实事的人说三道四,整天怪话连篇、嘀嘀咕咕,专门在背后指指点,说别人的闲话,制造和散布一些不利于团结的言论。有的人责任缺失,对工作不负责任,没有尽心尽力做事情,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一般化,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人自己该做的工作不认真去做,该负责的责任不负起来,该完成的任务没有竭尽全力去完成,导致工作难以推进,或是成效不佳,所做的工作难以让组织、让领导、让群众满意。

敢于担当,就要遇事不避难,敢于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有的人工作中总是表现出一个“怕”字,怕担风险、怕承担责任、怕得罪人、怕出乱子、怕难事和重担落到自己的头上。遇到困难问题绕道走,能推则推、能躲则躲,遇到任务一贯往外推,遇到矛盾一律上交。遇到急难险重任务不敢挺身而出、迎难而上,想尽一切办法去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而是畏畏缩缩、裹足不前。由于纪检监察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无论是抓作风纠“四风”、监督执纪问责,还是查办腐败案件等等,特别是查办腐败案件,都是得罪人的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由于一个“怕”字在作怪,就变得不想干事,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愿监督,执纪不严、问责不力、把关不到位,不敢得罪人、不愿得罪人,生怕在职在任时得罪了人,或是得罪人太多,退休后会被别人吐唾沫、扔砖头,生怕被人打击报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对腐败,惩处腐败分子,是一件得罪人的事情。但是,人民把权力交给我们,我们就必须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该做的事就要做,该得罪的人就得得罪。不得罪腐败分子,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是怕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还是怕得罪13亿人民?不得罪成百上千的腐败分子,就要得罪13亿人民。这是一笔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向背的账!”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像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面对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敢于亮剑,敢于做坚决斗争,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就必须敢于事不避难、迎难而上、攻坚克难,与腐败现象和腐败分子斗争到底,坚定不移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敢于担当,就要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人进了纪检监察系统这道门,心还在门外面,有的人甚至有一种“入错行”的懊恼,为自己没能去那些所谓有吃头、有盼头、有奔头的行业、系统、部门工作而耿耿于怀。于是做起工作来,就心不甘情不愿,就不那么积极主动,全力而为、全身心投入。上级机关或单位领导把任务交办下来了,实在推不过,就勉为其难去做一做,至于效果如何则不去管。这种心态,这种精神状态,是与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使命和工作要求不相符的,是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忠诚于党、忠诚于党的纪检监察事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忠于职守。为各级党委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是我们的本职、本分,我们既然身在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全心全意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始终不渝地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要求,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深化“三转”,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职责,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敢于担当,就要勤于学习锻炼,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水平。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光有敢于担当的决心和热情还不够,还要有敢于担当的真本事、硬功夫,不能嘴上说得头头是道,遇到实际困难问题就束手无策。特别是在深入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三转”的新形势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有更多的工作力量直接从事查办案件工作,对于过去没有参与过办案的同志来说,这是一个新领域、新课题、新任务,如何提高办案业务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特别是提高突破大案要案的能力,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直接从事查办案件工作的同志面前的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当前,腐败案件呈现出隐蔽性更强,智能化、科技化更加突出等新特征,办案难度日益加大,办案人员在查办腐败案件,与腐败分子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如何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这是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和实际本领的一种严峻考验和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的形势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能力素质、纪律约束提出了新要求。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明各项纪律,严格管理监督。”在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仍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党和人民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寄予很高的期望,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新情况、新问题,所有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都面临着知识和本领恐慌,都面临着艰巨而紧迫的学习和提高的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能胜任工作,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就必须进一步强化学习,提高个人综合能力素质,提高办案能力,提高抓作风建设的能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效率。只有进一步加强系统培训和实践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本系统、本领域的业务骨干和行

家里手,才能担当重任,履行使命,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要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用心用情用力做好本职工作,真正做到敬业、勤业、精业,

以实际行动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我们要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认识,找准差距,立行立改,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做遵纪守法的表率,牢固树立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的政治信念,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萧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