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忠诚干净担当”为导向加强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15-04-30 11:14:24   来源:红河州纪委

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指出:“四风”面上有所好转,但树倒根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有的地方政治生态恶化,干部被“围猎”,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搞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不断发生;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我们在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上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腐败活动减少了但并没有绝迹,反腐败体制机制健全了但还不够完善,思想教育加强了但思想防线还没有筑牢,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政府的专责监督机构,处于反腐败斗争的最前沿。“忠诚干净担当”诠释了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和使命,一方面要忠实履行好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重要职责,另一方面要纯洁干部队伍,不断强化担当重任的履职能力。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一、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三缺三怕”现象

当前我国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也进入关键阶段,改革与发展问题相伴,经济与社会矛盾交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机遇与挑战并存、风险与发展同在。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中坚力量,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然而纪检监察队伍还存在办案力量不足、改革意识淡薄、无私奉献缺失等表现,怕事多、怕担当、怕得罪人的“三怕”干部仍然不在少数。

缺办案力量。“两为主”、“两突出”、“两过半”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主要内容之一。“两为主”即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突出”即突出惩治和监督这条主线,突出查办案件这个主业主责;“两过半” 即通过纪检体制改革,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半以上内设机构和一半以上人员直接从事办案工作。目前,县市纪委内设十多个室局中,仅设了一个纪检监察室,委局机关办案人员不足机关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乡镇纪委办案力量更为薄弱,乡镇纪委虽然是个工作班子,但实际上就是纪委书记一个人,其他成员均为兼职,很难适应工作的需要。

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不够稳定。有的干部认为纪检监察机关是清水衙门,付出多,回报少,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工作上应付交差,敷衍了事,得过且过,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二是专业知识不强。纪检监察办案人员专业院校毕业较少,未经过法律、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学习,真正懂法律、懂经济等专业知识人才不多。虽然有的干部接受了短期的强化培训和跟班实践,仍然存在经济、法律、科技、金融等方面知识比较缺乏的现象,对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水平掌握不深、提高不快,在办案过程中政策水平、办案技巧经验等方面还有待积累。会办案不会写、会写不会办案大有人在,综合能力“偏低”难以独立依法依纪办案,编制不足也制约着适用型人才的引进。三是眼界不够开阔。办案人员多为本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地域工作,对外界的新生事物接触不多,横向纵向交流较少,不够见多识广,知识结构单一,处理问题的方式方法简单,尤其在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方面研究和思考不够,呈现出站位不够高、看得不够远、抓得不够准的现象。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发展的要求。四是创新能力不强。对学习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认识不高,学习的不够深入,有时过于强调客观因素,不能主动地挤时间去学习。有的办案人员思想不解放,观念保守不敢创新,求稳怕乱、不担风险,“为上”思想严重,上级怎么说,他就怎么做,只求维持现状,不求开拓创新;有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不强,不敢突破,谋划能力不够,对其它方面的经验做法了解的不够,满足于现有的成绩。

缺改革意识。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党开启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的新征程,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不竭的改革动力。然而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跟不上改革的步伐,比如在贯彻落实“三转”要求过程中,就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有顾虑。有的人认为,“有为才有位”,只有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多参与、多做事,才能赢得党委、政府的信任。如果只强调主业主责,对党委、政府交办的一些工作都一推了之,既辜负了党委、政府的信任,也担心影响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环境,影响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发展;有的人流露出畏难情绪,认为不好转、转也是面上,实际没转,转到位、转彻底,还需要一个漫长过程,意义不大等等想法;有的干部在更新观念、提升能力等方面不能很好地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思想不够解放,因循守旧,面对困难和问题,发展信心不足,缺乏敢为天下先的锐气、自我加压的勇气、奋发进取的志气,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发展意识不强。不善于深入研究,对改革发展中碰到的问题不敢破解,缺乏改革创新的能力。二是成效不显著。比如,去年开展了清理议事协调机构,从多年参与或牵头的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中,精减到只参加10余个不等,但事后地方党委、政府仍然陆续下发文件让纪检监察机关参与中心工作或各类领导小组,出现“边清理边增加”的现象。又如,规定各级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除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各级班子迅速作出整改,调整了领导分工。事实上,一些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仍然还在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尤其是乡镇一级更为普遍。由于基层存在人少事多的实际情况,各项中心工作和重点事项任务繁重,难于真正做到领导专职工作,分管工作表面上转了、实际没转,文件上不分管,但工作仍要做。工作安排、工作方式还是沿用老套路、采用老办法,思想没转,工作没有跳出原有的条条框框。

缺奉献精神。由于受市场经济和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有的党员干部思想上出现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苗头,甚至有的人信奉“金钱至上”、“当官就有一切”的特权思想,对“为官发财,应当两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理解不到位,缺乏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的精神;有的缺乏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安心本职工作,存在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等靠”思想,不能集中精力静下心来思考深层次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也提不出有针对性对策和有效解决的方案。

怕事多。在新形势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还不能适应新常态,未做好投身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的准备,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对工作敷衍应付,不愿动脑怕想事,不想操心怕事烦,求稳怕事,“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上表现得平平庸庸、碌碌无为。

怕担当。开拓奋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历来是党提倡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现如今,党的好传统好作风在一些地方、部门逐渐开始变得“稀有”。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表现与敢于担当的要求背道而驰,做事“畏首畏尾”、“墨守陈规”、“因循守旧”、“和稀泥”;有的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困难往后退,该抓的不抓、该管的不管、该改的不改,“睁只眼闭只眼”,当“和平官”;更有甚者,领导交办才做,领导不说就不做。“左观右望”、“怕这怕那”,担心由于自己多干活而出差错,受到批评甚至是处罚。不愿担当风险,保持着“做得越多、错误越多”,“不做没过错”的心态。不敢闯不敢试,不做“冒尖户”,墨守“四平八稳”,当个“太平官”。碰见困难就躲,遇见麻烦就退,工作“按部就班”,毫无热情,没有创造性。

怕得罪人。当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干事无激情、顾虑多,对监督畏首畏尾,不敢理直气壮地同腐败分子作斗争,究其原因是怕得罪人。有的认为在同一个地方、同一个部门工作,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抹不开面子,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碰硬,为自己留条“后路”;有的则乐于从事其他业务,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有的自身不硬,怕引火烧身,得罪人的事不愿做,不敢坚持原则、搞下不为例,或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怕搞僵了关系,影响自己的选票,多个朋友多条路,多个冤家多堵墙,做老好人、搞好关系,多个“朋友”好办事。

二、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越是在关键时期,越需要加强自身建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自己摆进去,学深悟透,狠抓落实,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和永恒主题,作为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对党忠诚、执纪为民。忠诚,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精髓,是共产党人最为可贵的政治品格,也是衡量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是否合格的根本标准。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对党忠诚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要求。没有绝对忠诚,就没有纪检监察事业。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永葆忠诚本色。

对党忠诚,就要思想上坚守,牢固树立“三个自信”。对党的忠诚,既有对党和人民的“利益忠诚”,又有建立在理想信念基础上对党、国家和民族的“理性忠诚”。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补好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基,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全面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学懂弄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对党忠诚,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路线、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道路,始终把党和人民事业放在最高位置,与党同心同德,对党高度信赖,听党的话、做党的事、永远跟党走。尤其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在风浪考验面前无所畏惧、挺身而出,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在关键时刻和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充分展示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对党忠诚,就要行动上坚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不折不扣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去;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顺应人民群众意愿,扎扎实实做好工作,不断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取信于民;要清醒认识存在的矛盾、问题和不足,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勇于创新不停步,行使权力不偏向,遵守纪律不走样,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执行者、维护者、捍卫者。

(二)干净干事、履职尽责。正人先正己,“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一是纪检监察干部要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已”的观念,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工作中既要严格执纪,又要模范地遵守党的纪律,做廉洁自律、干净干事的标兵。要抗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对待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始终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坚决与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二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增强“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意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是纪检监察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充分体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反腐败斗争才能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必须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深入群众,在工作上依靠群众。

(三)敢于监督、勇于担当。担当是一种责任,一种自觉,是一种境界追求、一种人格修养,更是一种拼搏意志,一种牺牲奉献。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就要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聚焦主业主动作为。做到“事不避难,敢于担当”,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勇于担当、主动作为,重在“多想事,会干事”上下功夫。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别无选择、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职尽责、敢于担当。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把个人荣辱得失放在一边,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求真务实,攻坚克难,把人民赋予的权利用在谋发展上,用在为人民谋利益上。把群众感受作为反腐斗争的“晴雨表”。遇到矛盾不回避、碰到困难不退缩、面对责任敢担当。主动靠前,深入一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自觉担当、主动作为,重在“多干事,干好事”上下夫功。新时期的纪检监察干部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置,把群众需求作为第一追求,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需,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具体、深入地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中。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权现象,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困难。做到植根人民,服务人民。

善于担当、主动作为,重在“善干事,干成事”上下功夫。想干事是前提,会干事是基础,干成事是要求,善干事是一种升华。面对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新形势、新特点,纪检干部始终处在反腐败斗争的“风口浪尖”。因此,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的理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善干事,干成事作为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善于担当、主动作为的“试金石”。立足于服务全局,找准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工作保驾护航的独特作用,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一丝一毫也不能放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一时一刻也不能动摇。只有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正人先正己、打铁自身硬,才能理直气壮执纪监督,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