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代表党风、反映政风、影响民风,“八项规定”是中央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大举措,既是政治任务,又是纪律要求,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改进作风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对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保持党的纯洁性,提升党的创造力、战斗力和凝聚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具有深刻的意义。要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在实处,必须长期坚持,防止“一阵风”、“走过场”,必须发挥领导带头的引领作用,群众参与的推动作用,监督检查的促进作用,惩戒的威慑作用,以人为本,常抓不懈,循序渐进,形成长效机制。
一、领导率先垂范,发挥带头作用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重点在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高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一是要提高认识,敬畏党纪。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八项规定”既是党在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一项重要的纪律要求,具有严格的规范性和刚性的约束力,要把八项规定作为一种“心中的法律”和“一条决不能触碰的高压线”,心存敬畏, 令行禁止,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要查找问题,克服不足。要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形式,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解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铺张浪费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首先要反对铺张浪费,厉行节约。“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铺张浪费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大吃大喝不仅是“舌尖上的浪费”,更会导致“舌尖上的腐败”,餐桌上面的山珍海味胡吃海喝,餐桌下面隐藏的确是权钱交易,流失的是国有资产,导致的是民心丧失。其次要摒弃官本位思想,树立公仆意识。无论再高的职位也要把自己当作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从思想上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不得谋求任何利益和特权。要力戒形式主义,求真务实。毛泽东同志曾告诫全党“形式主义害死人”,习近平总书记最近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文山会海”、“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不仅浪费公共资源,降低行政效能,而且损坏党的形象,疏远干群关系,要坚决反对“口说百遍,足不出户”的不良习气和形形色色的“庸懒散慢玩浮”行为,做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表率,说实话、干实事、出实招、成实效。三是要率先垂范,狠抓落实。当前,群众对党的道路、理论、制度是充满自信、支持拥护的,不满意的是高高在上的官衙习气和铺张浪费行为,深恶痛绝的是公权寻租的腐败现象,对此如果没有警醒意识,甚至置若罔闻、任其发展,必将侵蚀国家的社会机体和党的执政基础。“打铁还靠本身硬”,落实“八项规定” 精神言传不如身教,正人先要正己,领导干部要把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弘扬联系群众之风,带头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带头厉行勤俭节约之风,带头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落实“八项规定” 精神当作一种自觉,形成一种习惯,为落实“八项规定” 精神发挥好标杆引领作用。
二、民众广泛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马克思主义历史观认为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车轮,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说过:三大战役的胜利,是老百姓用小推车推出来的!没有近900万群众踊跃支前,就没有三大战役的胜利。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全能够创造比资本主义民主更广泛更彻底的民主,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永葆党、国家和社会的创造活力。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长效机制,就是要构建群众广泛参与的平台、营造群众积极参与的浓烈氛围。一是确立民众的主体地位。“国家兴亡匹夫有责”,要唤醒民众的民主意识,让每一个公民都体会到自己是国家的利益攸关者,树立主人翁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情绪、愿望转化为参与的实际行动。二是构建人民群众能够参与、便于参与的体制机制。要通过降低参与门槛,拓宽群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引导群众以理性的方式表达诉求,合法的行为行使权利。三是建立群众意见建议的采纳及回复机制。要通过举办过行风政风热线、主要领导群众接访日等方式直面群众的问题,对群众改进作风方面的反映,合理的要采纳改进,不合理的要做出解释,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四是建立作风建设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快速反应机制。要高度关注涉腐涉纪网络舆情,及时妥善处理媒体反映的问题,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既积极支持、鼓励群众通过互联网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开展监督,又按照党章要求维护党员权利,依纪依法严肃处理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发泄私愤、恶意诽谤、诬告陷害他人的行为。五是建立效果评价测评机制。“知屋漏者在宇下,知失政者在朝野”,作风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群众是最公正的监督员、评判员,作风如何改,群众最有发言权,改得怎么样,效果好不好群众说了算,各级各部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标准,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帮助,自觉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三、提高执行力度,奠定信用基础
知易行难,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以一部党章、两大准则、十六项重要条例为基础,党内颁布的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已达350个以上,展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宏阔规模及成熟水平,然而奢侈浪费甚至是腐败问题仍然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制度形同虚设,没有发挥作用,形成了“破窗效应”和“跟风效应”,产生了巨大的破坏力,动摇了部分民众反腐倡廉的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到河北考察扶贫重点县时,工作餐严格按照“四菜一汤”标准配备,还特别嘱咐不上酒水;李克强副总理在江西九江、湖北恩施调研时,两辆中巴车的“车队”在路遇红灯时与普通民众车辆一样等待变绿,在冒雪探访深山农户的路途中,车队还主动停下为对面车辆让路;这些举动彰显了中央领导执行“八项规定”的坚定决心,给全国人民一个明显的信号,就是新一代领导人不只是提要求,更是言出必行,说到做到。要以实际行动累积功效,为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打下信用基础,一是坚持信息公开制度,履行公开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按“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把信息公开当作是法定义务,不但要公开结果,更要公开过程,通过公开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坚决落实职务消费制度。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突破口,按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不断推进财政预算阳关化,对预算实行总额控制,通过严格公务支出标准,推行公务卡结算等新型公务消费报销形式,抑制公款浪费和腐败现象。三是坚持落实治理“庸懒散慢玩浮”的不正之风。“庸懒散慢玩浮”的不良风气不但阻碍发展进程、贻误发展机遇,而且败坏党风政风、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要通过治庸提能、治懒提效、治散提神、治慢提速、治玩促干、治浮促实,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和谐稳定、凝心聚力、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四是坚决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通过开展提醒谈话,加大诫勉工作力度,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函询和诫勉督促,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存在问题拒不改正者,要及时批评教育和采取组织措施,防微杜渐,有效避免腐败行为的发生。五是坚持简政放权。要理顺行政审批职能, 规范审批条件,明确审批标准,减少行政审批管理环节和层次,取消不必要的管理权、审批权和分配权,压缩审批时限,改革行政审批方式,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干预,从源头上避免寻租逐利的可能。六是坚持完善和提升。要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综合运用系统的方法、改革的方法、建设的方法和科技的方法,结合实际,量化、细化相关实施细则和实施办法,做好相关配套制度体系的维护和修正,通过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不断修改、完善和提升配套制度,使各项制度有效衔接,增强针对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保持制度的有效性,推动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有效落实。
四、强化监督检查,促进规定落实
王岐山同志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出实招、动真格、见实效”。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制约机制是推动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的有效保障。一是解决好“常”与“长”的关系。纪检监察人员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充分认识到当前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决心,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又要看到改进作风的艰巨性和长期性,克服急躁情绪,以“蚂蚁啃骨头”的韧劲坚持不懈的开展工作。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形成监督合力。既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牵头作用,又要发挥审计、财务、整顿等部门的专业职能,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扭转纪检监察机关“单打独斗”和“唱独角戏”现象,形成内外监督、上下监督、互相监督和齐抓共管局面。三是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质量。既要采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明察暗访、巡视监督、信访受理等传统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又要通过“制度+科技”的手段,运用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办会参展情况,采取约谈、函询等经济、快捷的监督形式,提高监督的效果和质量。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解决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坚持监督检查重点必须围绕大局、出发点必须实事求是、落脚点必须促进工作,以经常性监督检查为抓手,定期向党委、纪委报告作风建设情况,做促进发展的参谋助手。五是强化党内监督。要改进和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克服当前民主生活中“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行为,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要保持纪检监察案件查办的独立性,探索纪委有效监督同级党委的有效途径。六是建立健全落实“八项规定”的监督考评机制。要把“八项规定”内容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使之固化、常态化,通过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把考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以监督检查倒逼规定的全面落实,促整改、得实效,提高党员干部执行“八项规定”驱动力和紧迫感。
五、严格纪律惩戒,维护规定权威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明确要求,“中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以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一是保持对违反“八项规定” 精神不良行为的高压态势。要坚持有案必查、有错必纠,发生一起就查处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要查得贪腐者身受邢典、锒铛入狱,观望者战战兢兢、噤若寒蝉,变通者原形毕露、无处藏身,使“八项规定”制度刚性运行。二是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执纪过程中要把握标准、统一尺度,敢于碰硬、敢于动真,“既拍苍蝇,又打老虎”,不搞“情况特殊”和“下不为例”,维护制度权威。三是对顶风作案者“零容忍”。要严打击利用私设“小金库”资金大吃大喝,拉关系搞腐败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不以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分,既要处理当事人,也要追究负有监管失责领导的连带责任,体现惩戒的威慑力。四是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作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通过对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剖析,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减少体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实现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为“八项规定” 精神的长期执行排除阻力、保驾护航。
六、坚持以人为本,建成长效机制
事在人为,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人,以人为本才能稳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的落实,最终形成长效机制。一是把握尺度,宽严相济。“严是爱,宽是害”,一方面要坚持原则、从严要求,对“慵懒散奢”不良现象敢抓敢管、敢于重拳出击,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敢于批评斗争,保持正作风、杀歪风的态势;另一方面要分清主次、区别对待,始终相信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是好的,成绩是主要的,就算遇到困难也能在改进中克服,不准大吃大喝并不是不允许正常的接待,文化大革命过激式的群众运动,不仅是矫枉过正,打击面过大,也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事与愿违、难以为继。二是疏堵结合、有破有立。要抓住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建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的长效机制,逐步消除中国几千年封建残余思想,使规定在每个人的思想上高度认同,行为上自觉遵守;要促使党员干部把作风建设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对接起来,与服务群众、为民办事对接起来,与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对接起来,引导督促干部去掉官气接地气,扑下身子干实事。三是以薪保廉、以薪促廉。要吸取古今中外反腐倡廉的经验教训,明朝以严刑重罚反腐而闻名,但贪腐者却朝杀而暮犯,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但绝不是圣人,要借鉴新加坡高薪养廉制度,在国家财政能力承受的范围内,逐年提高国家公务人员薪金,使公务员通过正常的薪金也能过上有尊严的生活,不想贪,也不必去贪。四是持之以恒、稳步推进。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以不做则已、做则必成的决心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锲而不舍、一以贯之地抓作风建设,既要有打“歼灭战”的勇气和能力,又要做好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要探索建立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态机制,教育培训要有作风内容,考核评价要有作风标准,选拔任用要有作风导向,通过“常态抓”形成“长效管”,把改进作风引向深入。
“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只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只要我们坚持以人为本,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肃惩戒,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打一场“长期坚守的战斗”,就能建成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长效机制,党群干群关系就会更加紧密,干部队伍就会风清气正,就能为美丽中国梦累积正能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大理州纪委监察局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