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业余生活的基本特点
社会交往的广泛性。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社交范围涉及到经济、文化、体育、休闲、家庭、婚姻、恋爱等诸多方面的内容。社交的场所涉及到家庭、娱乐、文体和餐饮等场所,这些场所中有合法经营,传递健康信息的,也有藏污纳垢,散布不良消息的。社交的人员涉及到各种各样的社会群体,这些社会群体中有思想上进、觉悟高尚、心理健康和作风正派的良师益友,也有思想落后、修养不良和道德沦丧的其他人员。干部职工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与什么人交往、在什么地方活动、做什么事情,完全取决于自己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爱好、家庭状况、自律意识和鉴别能力等主观因素。其中,绝大多数人能把握自己社交范围、社交场所、社交内容、人际关系的基本尺度,但也有极少数人在社交中基本尺度把握不好,存在着范围过大、交友不慎的问题。因此,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社交的广泛性,对于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引导工作至关重要。
社会活动的多样性。由于干部职工自身综合素质、个人情趣、文化修养、社交范围、家庭状况、经济条件等因素差异和不同,因而“八小时以外”的活动内容也是多种多样的。绝大多数人能规范自己的社会活动,有的喜欢亲朋交流、学习文化和参与文体运动,从中锤炼自己的思想修养;有的喜欢琴棋书画、摄影钓鱼和师友往来,从中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但也有极少数人不能严于律己,有的喜欢以酒会友,广交酒肉朋友,甚至酗酒滋事;有的交友不慎,参与到不该参与的其它活动,发生违纪违规问题,受到组织批评或党纪政纪处理。干部职工社会活动的多样性,给“八小时以外”的管理监督带来一定的难度。
个体活动的自由性。干部职工在“八小时以外”的社会活动完全由自己决定,大都以个体形式进行各种社会交流、沟通与往来,有些活动内容纯属于个人隐私,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影响,如家庭聚会、朋友往来、走亲访友、情趣追求和文体运动等活动,大都是以个人和家庭为中心。这种自由性体现了干部职工的伦理道德、文化素质和思想品德水准,也体现了个人嗜好和家庭状况。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个体活动的自由幅度与程度,自己能否掌握适中,既取决于干部职工的自律能力和修养,同时,也是需要管理者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少数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生活中不良行为成因分析
认识有误。少数干部职工认为八小时之内的活动是公家的,八小时之外的活动属自己自由支配,别人无权干涉。所以下班以后,他们便忘了党员干部的身份,做出了一些不负责任的事情来。
交友不当。有些干部把“朋友多,路子野”看作是能力强的表现,到处交朋友、拉关系,甚至在与管理相对人的往来中追求“利益交换式的双赢”。正是这种“朋友关系”使少数党员干部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交易,以人情代替原则,从而成为不法分子牟取非法利益的代理人。
家庭影响。有的家庭成员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不闻不问;有的把家庭和个人利益看得过重,助长党员干部以权谋私的贪欲;还有的利用党员干部职务上的影响,直接参与违法经营活动。
监督软弱。有的同志认为,对干部进行“八小时以外”监督是对个人权利的侵犯,不应纳入党纪政纪管理范围。同时,监督的机制、手段也大大滞后。一是管理监督主体难落实。从当前情况看,上级对管理监督的要求虽高,但由于鞭长莫及,不易真正落实到位;同级则大多息事宁人,一团和气,不愿管理监督;下级往往顾虑重重,担心受到打击报复,不敢严格管理监督。二是管理监督手段难奏效。传统的管理监督方法手段单一,存在着管理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的缺陷,不能及时发现重要线索,致使管理监督滞后,大多流于形式。
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对策
强化教育引导,构建免疫体系。要结合干部职工的政治表现、思想觉悟、业务能力、作风纪律、勤政廉洁等整体素质状况,对其进行党纪党规、法律、道德和警示教育,促使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自重、自警、自省和自励意识。在教育中,要特别注重针对性和实际效果,做到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措施有力、方法可行,力求通过实实在在的针对性教育,构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管理监督的自我免疫体系。
强化先进文化引领,培养高雅情趣。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活动,是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习惯的有力保障,是保持干部职工健康体魄、高雅情趣、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深化“八小时以外”文化活动内涵,干部职工的业余生活才能做到有质量、有品位、有层次。因此,必须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如“八小时以外”组织大家参加健身运动、读书比赛活动、文艺活动、体育锻炼活动等。既能引导干部职工的注意力,防止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又能提升干部职工的修养,培养健康情趣,奠定干部职工“快乐工作”的基础。
强化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八小时之外”是业余时间,组织上不能始终盯着,领导、同事不能始终跟着,最重要的是个人自律,管住自己,做到慎重、慎独、慎微,不该做的不做,不该去的不去,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
强化制度管理,严格检查监督。一要用制度约束,建立《党员干部生活作风承诺制度》、《“八小时之外”活动情况报告制度》,规定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时,党员干部必须报告本人“八小时之外”活动(包括个人吃请、因公外出开会、旅游期间活动)情况。二要加强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建立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档案,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等。三要利用亲情关系监督,签订《家庭廉洁互助协议书》,开展做好“廉内助”活动,树立良好家风,把好廉政家庭关。
加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之外”违纪违法行为,发现问题一查到底,不姑息迁就,不手软;同时在干部提任、年度考核中要纳入“八小时之外”活动的监督考核内容。通过强化管理与监督,真正把干部职工活动到哪里,组织就监督到哪里,筑起拒腐防变的堤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