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须解好三道题

发布时间:2015-02-04 10:15:02   来源:云南省纪委

历史经验与教训反复证明,权力是把双刃剑,一切有权力的人都有滥用权力的可能,如果秉公用权、为百姓办事,就会造福一方,如果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就会危害一片。能否对权力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制约,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直接关系党的形象和威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党的十八大强调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用专门篇章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行了安排部署,可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个热议话题,如何保证各级干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始终是我们党执政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笔者认为要使权力运行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必须解决好“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三道难题。

一、“三道”难题的主要表现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对权力运行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监督制约的制度体系日趋形成,现阶段,从形式上看是比较全面的,有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人大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但从实际效果来看,还远未达到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监督制度的操作性、执行力有待加强,主要问题是对权力运行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等。

(一)不愿监督的主要表现:权力运行过程中缺乏互相监督制约的主动性、积极性,即使看出问题也不愿说,虽然同级、同班子之间对权力运行中的猫腻容易发现,互相监督是最直接有效的监督,但一般情况多是互不干涉、互不得罪、互保平安,甚至互留情面、互相利用。

(二)不敢监督的主要表现:民主监督流于形式,通常情况下,班子成员不敢监督主要领导、下级不敢监督上级、一般干部职工不敢监督领导干部,就即使看出问题,不到万不得已,也是明知不对、少说为佳,明哲保身;纪检监察机关不但不敢监督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就是查处同级党委、政府管理的党员干部都要看同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眼色行事,如遇纪检监察机关与同级党委、政府领导的意见不一致时,为了顾全大局,往往都要遵从同级党政领导的意见。

(三)不能监督的主要表现:上级对下级日常监督不方便,上级监督下级虽是最为有力的监督,但因人力、时空等原因,其监督形式大多数是以听汇报了解情况为主,辅以巡视、检查、届中届末考核,这种监督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现象,对下级日常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一般看不见,实质问题难掌握,距离远、时效差,不易监督;群众监督如“水中望月”,权力运行透明度不高,普通群众不清楚有关情况、不知道监督程序和规定,知情甚少、办法不多,监督无从下手,有的问题就是想监督,也不会监督、无法监督。

二、存在“三道”难题的原因分析

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多层次的,主要的是以下几方面。

(一)监督意识淡薄,监督氛围不浓。一是掌权者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有的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差,有的人对监督有逆反心理,认为组织及他人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是不信任、唱反调、找茬儿,自觉不自觉地抵制监督。二是监督他人认识差。有的班子成员原则性差,看“一把手”眼色行事,使一些错误意见也能通过合法程序变成“正确决策”,造成同级间相互监督缺失,致使相互监督乏力。三是一些党员干部认为监督无用、自己说了不顶用,就不闻不问,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怕得罪人、怕破坏朋友关系的思想,只要不涉及到自己的切身利益,要么装傻、装聋,要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愿监督。一些党员干部缺乏监督的主人翁精神和应有的政治责任感,认为监督工作只是专门监督机关的事,“违纪有纪检,犯法有法院”,自己是搞业务工作或其他工作的,基本没有监督意识。四是监督者主动监督的意识不足。监督机关和监督工作人员较多时候是被动监督,其他多数干部和群众只有当自身利益受到侵犯时才会投诉,甚至有的人是逆来顺受。

(二)权力过于集中,监督主体依附客体。一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常常紧握人财物的决定权,一些“一把手”把持“我的地盘我做主”的理念,大权独揽,独断专行,唯我独尊,凡事都要做主,不尊重班子其他成员的意见,即便是开会讨论决策,也必须照“组织”旨意办,容不得不同声音,组织程序实为表面形式,“集体研究决定”成为挡箭牌,搞“家长制、一言堂”,一手遮天,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及制度失去约束力和监督作用,下属的前途命运、单位的财物支配较多时候凭其一句话、一个意见,较多事实反复证明“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导致敢于监督的人少,投其所好的人多,对权力的崇拜、敬畏、盲从和个人主义至上。二是掌管人财物的部门权力过于集中。一些掌管人财物的核心重要部门,对人财物的使用缺乏真心实意听取各方面合理化意见的诚意,很多时候的“民主决策”、“征求意见”是按照部门或少数领导首先确定的对象和主张去走走程序,凭关系、凭感情决策的问题在所难免,决策的关键环节往往是“保密”状态,透明度不高、公开性不够,致使想晋升、想变动的干部,要项目、要财物的部门不得不去巴结、奉承,怎还能去监督、去破坏感情和关系,即使有的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想监督也无法进行监督。三是监督机构的人事权、财政权、领导权基本掌握在同级党委政府领导手中,虽然有的监督机构一般受上级监督机关和同级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但同级党委或政府往往起主要作用,工作基本在同级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还得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经费、物资装备及干部职务任免、福利待遇、离退休安置等切身利益问题,都由当地党委、政府管理,而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也是其监督对象,事实上形成监督主体依附于客体、受制于客体,监督力度必然大打折扣,即便发现问题有时也不敢反对。

(三)缺乏保障激励机制,监督者存在后顾之忧。一是确保权力运行有人监督的制度不健全,对监督不力、监督缺位缺乏强硬的问责机制,连带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二是激励监督机制不健全,调动监督积极性的制度欠缺,在监督无益的情况下,人们都不愿得罪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三是对监督者的保护机制不健全,无论党员干部还是群众都怕影响关系,怕影响自己的前途和命运,怕以“搅窝子”、“配合意识差”、“闹不团结”、“ 拆台” 或“刁民”等罪名受打击报复,怕穿“小鞋”、 排挤、砸“饭碗”。

三、破解“三道难题”的对策建议

权力能否得到有效监督,关系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是一个涉及面广且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深入研究思考,着力解决影响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实际效果的突出问题,现阶段,应抓紧研究解决谁来监督、如何监督的问题。

(一)加强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监督意识。思想是行为的先导,意识决定行动,宣传教育对任何工作都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权力的监督制约工作同样需要先解决思想问题和营造监督环境。一要加强权力观教育。正确的权力观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在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要把权力观教育贯穿到干部培养、成长、成熟的全过程和考察、提拔、使用的每一个环节,准确把握干部在特定时期和特定环境的思想动态,认真研究权力观形成和发生变化的规律,分别制定长期的和阶段性教育规划,有的放矢地抓教育,使正确权力观真正入心入脑。二要加强对监督制约权力重要性紧迫性及监督知识、监督规则等方面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途径的宣传教育使广党员干部和群众、特别是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对权力监督制约是为了防止权力被滥用、是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的最佳途径,从而不断提升干部群众主人翁精神,使其主动接受监督或积极参与监督。对领导干部要着眼于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教育,提高接受监督的意识,对普通干部和群众要着眼于提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能力,努力营造掌权者人人自觉接受监督、干部群众人人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细化监督责任,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对权力运行监督乏力的实际,必须细化各层级、各环节的监督责任,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促成各监督机构、党政领导等具有直接或间接监督责任的各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使监督覆盖到权力行使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既要让用权者不能脱离监督,又要让监督者不能疏忽责任。对因不作为、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导致权力滥用的,不但要严厉处理当事人,也要严肃追究有关党政领导和监督机构、监督人的责任。一是要落实下管一级的监督责任制,把领导的工作责任与监督责任连在一起,使上级领导与下级组织的权力运行是否规范联系起来,达到互制的目的。二是要落实班子成员之间、单位内部的监督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特别是对“一把手”、分管领导对分管部门的监督责任。三是落实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责任,要落实日常监督、教育、预防的责任,特别是围绕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监督主要领导干部是否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防止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

(三)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权力运行阳光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监督的前提,办事公开是规范权力运行的“良方”,透明度越高,监督就越深入广泛。一是要革除权力神秘化,切实公开干部群众需要知道的内容,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将权力运行的范围、程序和运行情况全面公开。二是公开范围要有针对性,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凡是应让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人员知情的,就要在领导班子或单位内部公开,应让全体职工知情的,就要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开;凡是具有相对稳定性或经常性的,应长期公开,阶段性或临时性的,应随时公开;涉及百姓利益的事项不仅是向部门或单位内部公开,也要向社会公开,接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要完善权力公开的机制,明确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载体和时间,对公开有关问题作出刚性规定,严肃公开纪律,以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厂务、村务和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形式,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调动监督积极性。再好的制度,没有人去执行就是一纸空文,监督制约权力运行很大程度是与掌权人抗衡,是得罪领导的行为,如果没有保障措施就难以实施。一是要通过完善保障制度,切实保证班子、单位内部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敢于监督的干部职工在升迁、评先评优上不受排挤,在日常工作中不“穿小鞋”,在社会上不受冷落;确保监督职能部门不再因人权、财权而受制于被监督者,切实解决一些地方存在的以“权力压监督”和“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监督不了”的问题。二是要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监督,对于勇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揭露问题的干部要给予鼓励、肯定和支持,通过监督成就感激励、发展机会激励、荣誉和升迁激励等多种方式,引导、督促干部规范行为和积极监督;对于监督、举报有功的群众要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五)优化权力配置,科学合理分解权力。权利过于集中往往导致绝对权力,不利于监督制约,权力机构的设立和权力职能的设置应当体现相互制约的关系,才利于以权力制衡权力,促进权力运行的公正性,因此,必须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原则,进一步划分和配置各部门各系统及其内设机构的权力和职能。一是对“一把手”权力进行适当分解,强化班子成员权力,通过权力分解促成真正执行民主集中制,防止主要领导把个人意见强加给班子,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二是对部门及公职人员的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将原有一个部门或一个人的权力分解为几个部门和几个人行使,尤其是对直接管理人、财、物的要害部门和实权岗位,必须以能监督、能制衡为目标,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解,实现权力机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的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