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抓实抓好党政“一把手”述廉工作的做法

发布时间:2015-01-29 16:12:37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下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廉制度实施以来,江川县把该项制度作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治腐败的重要抓手,从四个方面着力,抓实抓好述廉工作。

建制度,述廉有了保障。为了保证述廉工作规范运行,江川县委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江川实际,出台了《江川县贯彻落实<关于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述廉的指导思想,述廉对象,述廉的主要内容,述廉的形式、方法和步骤,结果运用等目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此基础上,于纪委全会召开前,又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县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扩大)会议述廉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五个方面的述廉具体内容。上述制度的出台,为纪委全会述廉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奠定了扎实基础。

抓示范,述廉有了引领。述廉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马文龙,县委副书记、县长钱兴同志认真撰写述廉材料。材料全面客观地说明了述廉所涉五个方面内容。按照市委要求,马文龙书记在参加2014年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述廉的基础上,又于2015年1月7日在市委考核江川县2014年度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会上与县委副书记、县长钱兴同志一并作了述廉报告。报告中,县委政府两位主要领导在认真回顾总结自己履行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所作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说明了全县惩防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自己应负的责任、报告了家属从业及家庭财产状况。其对组织襟怀坦白之真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之诚心溢于言表,受到了与会人员的交口称赞。

严要求,述廉有了成效。江川县在2014年组织了县农业局局长、县人社局局长、大街镇党委书记等三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基础上,2015年,又确定了江城镇党委书记、前卫镇党委书记、路居镇镇长、九溪镇镇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环保局局长、县计生局局长等八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述廉。为了保证此次述廉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县纪委在五个方面下了功,一是以社会关注度为重点精心确定述廉对象。选择了未参加过述廉、承担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较重、所在地区和部门资金资源富集、干部群众关注度高的八名乡镇党政一把手、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述廉对象。二是以县委集体审议为抓手达成广泛共识。在初步确定述廉人选的基础上,县委在县委第次常委会上安排专门议题,听取了县纪委有关述廉对象工作准备情况的汇报。县委书记马文龙同志就做好述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述廉制度,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在全县上下积极营造敢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工作氛围。三是以述廉通知为依据确保现场提问准备充分。按照此前下发的《关于县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委(扩大)会议述廉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纪委于全会召开前15天将经审核的述廉报告汇编成册提交县纪委委员审阅,并书面要求其做好现场提问思想准备。四是以“五个必须”为重点认真审阅述廉报告。县纪委指定分管党风工作的副书记牵头,按照等必须说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必须说明执行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必须说明执行廉洁从政规定的情况、必须说明执行改进作风相关规定的情况、必须说明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述廉内容要求严格审查述廉报告。审阅中,要求述廉对象重新撰写述廉报告的1人,补充述廉内容的4人。  五是以随机提问为手段保证述廉内容客观真实。在2015年1月16日下午举行的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县纪委不事先拟定现场问题和指定提问人员,而是由县纪委委员和其他与会人员随机提问,述廉对象现场作答。县纪委委员及其他参会人员共向8位述廉对象提出了23个问题,述廉对象均一一作了回答。所提问题既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内容,又有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既有本地区、本部门干部不良作风的主要表现,又有下步纠偏正向的具体打算等等,直指要害,不留情面、辣味十足,让述廉对象在惊心动魄中发现了工作差距,找到了努力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