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金马镇实施“1323”工作法 筑牢“金廉”惩防体系

发布时间:2015-01-08 13:38:53   来源:红河州纪委

泸西县金马镇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工作目标,积极探索实施“打造一支队伍、搭建三个平台、管好两本账簿、突出三项主业”的“1323”工作法,走出了一条具有金马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新路子。

打造一支队伍

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完善干部队伍激励约束机制,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一是实施机关量化考核管理机制。实行每人基础分为300分的百分制量化考核,对违反规定、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或个人,按照相关规定扣除或增加相应分值,得分作为年终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村级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实施每月工作例会制、巡回检查制、村级“两重一大”事项报备制,促使村务监督委员会正确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村组干部在村级事务民主决策、“三务”公开、村集体资金管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集体工程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履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创新村组干部廉洁管理激励机制。实施“金廉”保障金制度,保障金由廉政风险金和廉政奖励金组成,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镇财政按村委会正职100元/月,副职80元/月,村小组正职50元/月的标准从每月的报酬中提取风险金,纳入个人廉政保障金账户累积,镇财政再配套相同的廉政奖励金。目前,全镇73名村组干部自愿签定了《 “金廉”廉政保障金承诺书》,参与率达100%。

搭建三个平台

一是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资15万余元成立了全县第一家乡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镇村两级公共资产、资源的发包、承包活动,重要设备、办公用品和各类服务项目必须进入中心,采取招拍挂、竞争性谈判和询价等方式进行交易。二是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扎实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下农村、入集镇活动。投资打造廉政文化长廊、走廊、广场、食堂、书屋(柜)、警示放映厅、廉政文化一条街等宣教阵地。利用“金廉短信”平台、“金马讲坛·金廉课堂”加强干部职工廉洁教育常态化,在《今日金马》书刊上开辟“廉政文化”专栏,刊载廉政文学作品20余篇;创作廉政题材的话剧作品《拆墙》、《红灯剧》和快板《奏响美丽家园音》进行展演10场次。2012年镇政府机关被评为第一批州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三是搭建“三务”公开平台。积极探索“点题公开”等方式,创新“制度+科技”公开载体,全力打造 “阳光政府•润民村务”。三年来,共投资12万余元在镇村两级建立公开栏29块,LED电子显示屏9块、电子触摸屏2台,采取“栏上晒、会上审、群众议、抽人查”“四位一体”的形式进行公开。并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每月定期对 “三务”公开巡回检查评分。今年以来, 通过各种途径公开信息1817条,开展“三务”公开巡回检查5次,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6个。

管好两本账簿

一是实施“四笔一会制”,管好镇级账。镇级财政资金坚决实行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创新实行“四笔一会制”,即:镇属各办、站、所及中心,所有支出均须有经办人、站所长、分管领导及镇长签字,缺一不可。支出金额超过1万元时,还要召开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附相关会议材料方能报销。二是实施“七笔会签制”,管好村级账。在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中,成立村级财务代管中心,设在镇农经站。村级财务支出审批工作,实行“七笔会签”制度,即:村财务报账须有“办理人、村委会主任(村党总支书记)、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代管中心主任、代管中心分管领导、挂钩联系领导、镇长”签字,缺一不可。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透明、规范,切实守好群众的“钱袋子”。

突出三项主业

一是突出监督主业。配齐配强监督力量,强化纪检组织建设。镇上配齐了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和纪检专干各1名;在7个行政村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配齐了1名主任和2名委员,投资按七有标准(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有电子显示屏、有牌子、有印章、有工作台账、有工作制度)进行规范化建设,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立体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方式,抓实监督检查。坚持一月一督查一通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实施办法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四风”突出问题、上下班工作纪律、党委政府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及重要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今年以来,开展各类监督检查33次,专项督查3次、明察暗访2次、印发督查通报12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32人次;召开村监委工作例会5次,提出意见建议8条,督促整改问题3个,及时制止不符合群众意愿决策10个。二是突出办案主业。突出查办农民建房过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破坏国家惠农政策类案件、项目建设中的违纪违法案件、集体资产处置中违纪违法案件、基层干部乱权滥权类案件。金马镇率先完成了第一起乡镇自办案件。近3年来,共初核信访举报18件,自办案件5件,处理违纪党员7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三是突出问责主业。根据《金马镇警示训诫制度》对有轻微违纪违规行为的党员干部,及时诫勉谈话教育,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至今已对1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警示训诫教育谈话。其次是严格执行《“金廉”廉政保障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