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存在的问题及治理对策

发布时间:2015-01-06 15:58:00   来源:德宏州纪委

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出台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党政主要领导到一般的普通干部、从文风到会风、从大吃大喝到文明餐桌,处处无不清风拂面,八项规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各级各部门聚焦“四风”突出问题,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和有力举措,党员领导干部的作风问题明显好转,八项规定持续得到贯彻落实。但是,一些部门和少数干部企图规避“八项规定”,在作风问题上也出现了的新的变异、花样,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新时期纪检监督查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本文以基层为视点,就当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存在问题、表现形式进行了探析,并提出治理对策措施。

一、当前规避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表现

随着纠正“四风”不断深入、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加大,各类规避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呈现出手段隐蔽、形式多样、查处困难等特点。

(一)公款消费由明转暗。一是转战公款吃喝地点。“明吃”不敢就“暗吃”,为逃避公众视线,吃喝地点由宾馆、饭店转移到偏僻食馆、乡村农家乐、单位食堂,赌酒拱猪、赌博打牌由公开场合改为私人家庭、隐蔽小包厢等;更有甚者指定地点消费,与餐馆老板拉拢关系,让老板帮忙放哨,充当“看护员”。二是给奢侈品穿上“隐形外衣”。在普通矿泉水瓶里装茅台、五粮液等高档酒,把山珍海味说成“家常菜”掩人耳目。三是公款支付曲线报账。对一次性产生的大额、超额接待费采取“少吃多餐”的形式分开、分批报销,或者是通过“转移支付”方式,将餐票弄成燃油费、办公用品、慰问困难群众、活动开支等,以取得“正当理由”实报实销。大大增加了查处难度。

(二)公车私用绕道而行。一是不严格执行公车标识制度,对公车标识使用活套,根据情况“可上可下”、“可公可私”,逃避社会监督。二是公车跑偏现象存在。接送孩子将车辆停放在偏僻角落、学校附近单位,外出吃喝游玩外采取“送到就回、吃完再接”的假把式,车轮上的腐败难以刹住。

(三)公款送礼花样繁多。八项规定出台至今,仍有少数单位和领导认为该送的还是要送,该打点的还是要打点,在送礼的方式上下足功夫。有的节日不送节后送,节后不送伺机送;有的 “大礼”不搞一次送,积少成多分批送;有的认为直接送现金目标太大,就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暗中送。可谓用足心计,形式多样,手段非常隐蔽、高明。

(四)公款旅游挂羊头卖狗肉。借培训、考察、参观、学习之名安排干部职工公款旅游,表面工作做得扎扎实实,各种培训材料一有尽有,实则培训3天,旅游4天,把培训和旅游当做一对“孪生兄弟”。有的领导甚至觉得八项规定出台后,干部职工的福利太少、待遇太差,就以学习为借口,分批安排干部职工外出培训参观,一切费用实报实销。

(五)办公用房换汤不换药。一种是“改名不换姓”,在超标办公用房增加多个办公牌子,表面看上去是“多功能一体室”,实则“一人享用办公室”;另一种是“增姓不增名”,就是在超标办公用房内多摆放几张办桌、增加几名“编外人员”,摊低面积,混淆视线,蒙骗过关。

(六)大操大办弄虚作假。为规避婚丧喜庆事宜禁令规定,有的填报桌数演双簧,上报一个数,实际操办一个数,将寿宴、婚宴、喜宴分批、分名义、分地点大操大办遮人眼目。有的变换宴请招式,娃娃满岁、乔迁新居、老人过寿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邀请亲朋好友到家作客,虽不公开送礼,但红包照收。

(七)曲解规定推脱责任。有的领导曲解规定用意,处处以八项规定作 “挡箭牌”,推脱责任,忽悠下属,为自己开脱责任找借口。遇事以规定不允许为由,敷衍了事,简化过程,满足于贯彻上级的指示精神,习惯于依葫芦画瓢,“没有政策等政策,有了政策等经验,有了经验等等看”,乐于“无为而治”,抱有“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消极心态,工作成效不明显。

出现以上问题,其原因在于:一是思想认识不深刻,缺乏政治敏感性。二是执行纪律不严,存在侥幸心理。三是制度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四是特权思想严重。

二、治理的措施建议

(一)在思想教育上下功夫。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是基础。在教育内容上,要强化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的教育,强化法治观念和道德观的教育,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宗旨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政治敏锐性,从思想上筑牢不愿碰、不敢碰的思想防线。在教育对象上,要突出党政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充分发挥领导这个“龙头”的导向作用、带头作用和示范作用,形成作风建设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基层看机关的局面。在教育方式上,要实行纪律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正面教育反两典型教育相结合,经常教育和专项教育相结合,形成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教育格局。

(二)在组织领导上下功夫。认真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工作要求,各负其责,种好“责任田”,管好“自家人”。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政治责任狠抓落实,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自觉担负起宣传教育的责任、组织领导的责任、监督检查的责任、率先垂范的责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解决好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做到经常抓、长期抓,时刻增强“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的严肃性。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要求,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明确职责定位,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落实监督责任时,要敢于铁面执纪,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究一起,始终保持震慑的高压态势。

(三)在健全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认真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的工作要求,抓住制度建设这个重点,对一些操作性不强、缺乏刚性约束的制度进行完善修改,特别是公务接待、财务预算和审计、考核问责、监督保障等制度,能量化的最大限度量化,能固化的要明确界限,尽可能减少人为的操作性,使制度真正成为管人、管事、管钱、管权的“尺子”。二是健全完善各项公开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执行八项规定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和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实现常态化管理。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作风纪律的考评机制。实现对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的常态化,将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和生活作风等情况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考核、考察、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在监督检查上下功夫。一要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和日常监督的力度,特别是要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管,前移监督关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二要拓宽监督渠道。将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作风监督员监督与群众监督等有效结合起来,借助五级联动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具备保密、便捷、快速、有赏的群众性手段,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切实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三要加大查处力度。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和纪委“一案双查”制度,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造成管辖范围内出现顶风违纪问题的党委和有关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顶风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并在群众中反映强烈、社会上影响极坏的坚决实名曝光,充分发挥办案治本功能,加强警示教育。(芒市纪委课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