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意识 处理关系 构建预防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5-01-04 08:59:10   来源:云南省纪委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烟草行业改革的深化,很多烟草企业都不同程度地涉及了多元化投资。以云南中烟为例,所属多元化企业范围涉及云南中烟本部、红塔集团、红云红河集团、兴云公司及物资集团,所投资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境内多元化项目100多个,项目累计投资总额为200多亿元,包含全资、参股、控股企业等各种企业形式。在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实际运作中,由于投资的企业点多面广,云南中烟作为国有资产的出资方,在面临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巨大压力的同时,如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现代企业法人治理、股权治理等环境中,加强对多元化企业监管,在云南中烟“两统一、两整合”的大背景下更好与烟草主业发展互为支持,既是当前云南中烟纪检监察监督的薄弱环节,也是考验纪检监察监督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方面。

一、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监管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尽管云南中烟投资的大多数多元化企业运行良好,但“成绩不能掩盖问题”,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管形势不容乐观,涉及多元化企业的信访案件也逐年增多,甚至出现了严重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多元化企业运行的廉政风险逐年增大。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为管理体制和机制还不够完善,廉政制度建设还有待加强,监督约束力量还显薄弱,监督合力还未形成等。特别是在云南中烟深入推进“两统一、两整合”改革,优化多元化企业资源,组建专门的多元化企业运营集团的新历史时期,构建预防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腐败工作长效机制任重道远而且迫在眉睫。

二、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

分析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出现上述种种监管问题的原因,笔者认为既有烟草行业内部因素,也有行业之外因素,既有客观方面,也有主观方面,不仅仅涉及纪检监察监督,也涉及现代企业管理。总的来说,管理体制机制制约、制度有待完善、监督力量不强和负责人个人诚信问题是造成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乃至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的四大根源。云南中烟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部门,对这些问题不能“视而不见”,而要对问题进行实事求是的客观分析,从根本上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股权结构制约纪检监察监督力度。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由于历史原因等多种因素,股权结构比较复杂,投资层级比较多,很多企业、项目之间存在交叉投资、环形持股的情况。在现代股份制企业中,股权比例大小决定了股权持有方的话语权大小。在全资、控股多元化项目中,由于云南中烟具有绝对话语权,因此烟草行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能得到较好贯彻执行。但在参股企业、私营企业和港澳台独资、合资和中外合资经营等外资企业中,云南中烟不占股份多数,或者由于外资企业独特的议事程序和模式,导致国有资本的发言权下降,这就给纪检监察监督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管理体制影响纪检监察监督效率。云南中烟多元化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纪检监察监督的效率。一是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归口管理单位不一,多元化企业“婆家太多”。例如红云红河集团多元化企业分为投资管理部、财务部、所属生产厂分别归口管理,投资管理部归口管理的全资、控股企业,人事、劳资、财务、审计、资产、预算等管理要素又分属多个职能部门管理。多头管理客观上造成监督不力,甚至监督缺失。二是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普遍面临着规范与效率的矛盾,一些企业对纪检监察监督活动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抵制”。例如在目前房地产市场运作中,一些民营企业通过打“擦边球”等手段拿到土地,进行商业开发销售。但云南中烟房地产企业由于受国家局项目审批权限限制和行业“严格规范”相关要求,程序报批冗长,导致企业失去了市场机遇,不能像民营企业一样“船小好调头”。这就导致部分多元化企业认为正是过多的监督使企业“错失”发展良机,这对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十分不利。

(三)机构设置不利纪检监察监督开展。纪检监察监督要有机构和人员落实职责。但是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实际管理中,一些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有待加强,没有理顺“老三会”与“新三会”的关系。一些企业尽管配备了董事、监事,但由于委派的董事、监事多为兼职,加上部分人员履职水平有限,导致出现了“董事不懂”、“监事不监”的局面。此外,在一些控股企业和大多数参股企业中,内部监督部门特别是专门的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缺失,导致纪检监察监督的缺位。

(四)激励约束机制束缚纪检监察监督执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但容易挫伤企业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也非常容易引起他们的“道德风险”,即对国有资产的侵吞。目前很多多元化企业管理人员依然是“烟草身份”职工,没有实行年薪制。如果管理者不能得到相应的报酬,就很容易在利益的诱惑面前伤及所有者的权益,一旦监管出现漏洞,极易出现腐败行为。此外,多元化企业约束机制也不足。由于体制尚未完善理顺,各职能机构的监督职能往往不能到位,还没有形成监督的合力。

(五)干部选聘机制妨碍纪检监察监督展开。目前,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管理人员大部分由组织部门选派和任命。由于缺乏一套较为符合多元化企业实际的管理人员选拔任用机制,组织部门在选拔干部时往往很难在既懂市场经济又能严格自律中平衡,现有选拔指标存在重数量轻质量,指标平面化,内容简单化,标准固定化等问题,很多管理人员“能上不能下”、缺少竞争压力。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兴云公司就出现过通过市场招聘的管理人员最终因为违法犯罪而判刑,这些问题留给了纪检监察部门很多思考的空间。

三、如何构建预防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由于造成对云南中烟乃至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监管难以到位的原因复杂多样,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这样一个“系统工程”,要标本兼治,就要按照国家局多元化投资工作“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的指导方针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实体运作、加强监督”的多元化体制建设要求,牢牢树立“多元化经营不同于主业,市场经济的问题要靠市场手段来解决”、“抓好多元化投资监督工作,首先要抓好对‘人’的监督”、“要着眼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不能就监督谈监督”三种意识,正确处理监督管理与经营管理、反腐败与企业长远发展、烟草主业与多元化经营三种关系,通过从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加强制度制约防控、增加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加快股权改革、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个人廉洁自律七个方面入手,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多元化投资经营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制度,不断构建预防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树立三种意识:

(一)树立“多元化经营不同于主业,市场经济的问题要靠市场手段来解决”意识。长期以来,烟草行业一直实行烟草专卖体制。烟草专卖体制从某种意义上讲带有强烈计划经济色彩,烟草行业干部职工包括从事多元化投资的人员,还没有完全树立参与市场竞争的市场经济意识。云南中烟乃至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绝大多数都直接参与到市场经济竞争中,因此监督多元化企业时要树立“多元化经营不同于主业,市场经济的问题要靠市场手段来解决”意识,特别是在全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更要紧紧依靠“市场的手”来做好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管。

(二)树立“抓好多元化投资监督工作,首先要抓好对‘人’的监督”意识。云南中烟纪检监察部门要树立腐败问题是由人产生的,抓好多元化监督工作,关键要做好对“人”的监督,只有多元化企业各级管理人员“不出事”,多元化企业才能“干成事”的意识。再好的制度,再完善的流程,再强大的监督力量,要是被监督者本身故意逃避监督,甚至想方设法对抗监督,那也起不了任何监督作用。因此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督要盯紧“一把手”,盯紧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人员。

(三)树立“要着眼构建预防腐败长效机制建设,不能就监督谈监督”意识。古人云:“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笔者认为不能就监督谈监督,如果只是加强监督预防的各种手段,只是在治“标”,只有从体制机制源头,从公司治理结构、从业务流程硬约束等层面入手,形成“立体监督”格局,才能达到治“本”的目的,最后取得“标本兼治”的效果。

正确处理三种关系:

(一)正确处理监督管理与经营管理的关系。烟草行业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纪检监察监督与企业生产经营并不矛盾。纪检监察部门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管,目的也是更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决不是针对某个人,更不是“搞跨”某个企业。纪检监察监督为了让被监督者更好履行职责,更好促进被监督企业发展。

(二)正确处理反腐败与企业长远发展的关系。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有时会出现由于某一个“能人”因为腐败被抓,企业就失去了生命力甚至倒闭破产的现象。在对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监管中要尽量避免这种现象。由于多元化企业很多要自负盈亏,面临着市场和生存的压力,因此在进行反腐败的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纪检监察部门在处理相关案件时把握好“度”,既要惩治腐败分子,也要保护好更多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使企业能得到长远发展。

(三)正确处理烟草主业与多元化经营的关系。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由于直接参与市场经济竞争,因此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督也要多用“市场的手”,不断创新监督的方式方法。在适用烟草行业相关规章制度时,既要讲求原则性,也更注重灵活性,这样才能提高多元化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

“七抓”“七靠”完善多元化企业纪检监督长效机制:

要实现对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纪检监察的有效监管,笔者认为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注重他律与自律的结合,既要符合当前全国加大“打老虎”、“打苍蝇”力度的反腐败形势,也要切合云南中烟“两统一、两整合”改革对多元化企业战略重组的实际。不仅要从纪检监察监督的角度“想办法”,也要从多元化投资管理、现代企业治理等角度“出招数”,使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能得到有效监管,最大限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一)抓管理体制改革,靠纪检监察监督机制创新。烟草行业对多元化企业管理走过了“先瘦身”、“后强身”等几个阶段,云南中烟即将成立的多元化投资集团就是对多元化企业监管机制、考核机制、资产管理机制、投资决策机制等运行机制的一次创新。在今后的多元化投资集团中,要通过清产核资,明晰产权,理顺投资管理机制,逐步缩减投资管理层级,实现多元化投资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在纪检监察监督机制方面,多元化企业要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资、控股多元化企业党委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云南中烟纪检监察部门要针对多元化企业监督这个薄弱环节,对多元化企业多关注,多研究,与多元化企业党委一起共同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此外,对涉及多元化企业的信访举报案件,向本单位党委报告的同时,须向云南中烟纪检组、纪检监察部报告,共同研究案件查办工作,查办腐败案件以云南中烟纪检监察部为主。

(二)抓制度体系建设,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多元化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突出对企业“一把手”的监督,坚决防止个别人说了算的现象。要严格执行《烟草行业多元化投资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烟草行业多元化经营企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多元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制度、审计监督制度、经营信息统计制度等有关制度,逐步构建内容科学、配套完备、有效监管的管理监督制度体系,保证监督到位,严防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同时,多元化企业要根据云南中烟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科学评估和认真排查部门、岗位、人员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突出加强对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招投标活动、人事任免、资金调动等权力相对集中、容易发生违纪违规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真正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成为做好多元化企业监督的有力抓手。

(三)抓组织机构设置,靠部门联合形成监督合力。目前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普遍存在监督机构不明确,专职监督人员较少,监督力量较为分散与薄弱的问题,在云南中烟“两统一、两整合”改革中,多元化企业的监督力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否则一旦出廉洁方面的问题将极大影响改革的顺利推进。因此未来的投资集团要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监督部门,配备专职的纪检监察人员。同时财务、审计、法律、监事会、工会等监督部门要加强合作、沟通,营造出“大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抓激励机制完善,靠惩戒机制发挥震慑作用。多元化企业要想避免经营者出现“道德风险”,就要完善激励机制,使企业经营者个人利益与资产保值增值、企业长期发展的目标形成统一。现实中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基本都是烟草编制,没有建立具有很强激励机制的薪酬制度,可以探索建立年薪制,从企业文化、环境、企业领导的荣誉和责任感方面着手,增加经营管理人员的压力,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

在加大激励的同时,更要注意建立完善惩戒机制,在纪检监察“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案件查办“杀一儆百”的作用。一旦发现经营管理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大惩处力度,形成威慑力和反腐败高压态势,避免企业形成“内部人控制”局面和腐败行为。

(五)抓法人治理结构,靠相互约束制约预防腐败。要加强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管,就要以把现代企业管理的理念引入到纪检监察监督中,丰富监督的方式方法,使监督的手段更加符合建设现代企业的要求。要按照国家局《加快推进行业多元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组织机构,发挥好“老三会”和“新三会”各自优势,建立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加强监事会监督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议事规则和相关制度规定,尽量避免董事长和总经理一肩挑,使总经理能够更好地从事日常的生产与管理。严格执行《公司法》赋予监事会的各项监督权力,形成监事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有效制约。

在多元化企业中,要加强党组织的建设,使企业党组织能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把纪检监察监督与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相结合,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作用。通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在企业内部形成相互制衡的格局,使企业各部门在相互监督制约中达到相互协调配合的效果,共同完成企业的经营目标。

(六)抓选聘考核方式,靠强化干部管理减少腐败。加强对多元化企业监管,关键是要把好干部“入口关”,通过选拔任用政治过硬、业务熟练、廉洁自律的干部到多元化企业任职,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干部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多元化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选拔、考核干部,选好配强领导班子成员。干部选拔任用可以通过市场选聘和组织调配的方式产生。市场选聘在选聘时特别注意对廉洁从业方面的考核。组织调配可以在烟草主业和多元化企业间展开,要打通多元化企业干部成长的职业通道。在干部日常管理中要建立一套指标立体化、标准动态化的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评价体系,改变用帐面利润、资产总额、销售收入等总量指标简单考核多元化企业业绩的做法,把企业效益与管理人员收入挂钩。

(七)抓个人廉洁自律,靠加强廉政教育抵制腐败。自觉加强自律是预防云南中烟多元化企业人员腐败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强个人自律要以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内化于心、外化于制、贵化于行、行成于效”的总体要求,坚定多元化企业管理人员理想信念,从正面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克己奉公,廉洁自律,敬业奉献,通过正反方面的案例宣传教育,牢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筑牢遵纪守法思想基础。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帮助大家算清人生“七笔账”,即算清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健康账,让相关人员真正从主观上,内心上不想、不愿、不敢腐败。

从纪检监察角度做好对云南中烟乃至烟草行业多元化企业的监管,由于多元化企业的特点和与主业的不同,一直是纪检监察监督的难点和薄弱环节。但出了问题不能回避,面对多元化企业越来越多的信访案件和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在云南中烟成立专门的多元化投资集团后,对多元化企业的监管将更加任重道远。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综合运用监管手段,各监管部门群策群力,加强制度的执行,不断构建预防多元化企业腐败工作长效机制,就一定能开创云南中烟乃至中国烟草预防多元化企业腐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