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县安监局原局长邱兴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15-11-27 17:13:19   来源:玉溪市纪委

据玉溪市纪委消息:经查,2004至2015年,邱兴顺在担任峨山县塔甸镇副镇长、塔甸镇党委副书记、代镇长、镇长、峨山县安监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他人贿赂共10.99万元;伙同县安监局出纳宁某某贪污公款2.6万元;私分国有资产20.43万元;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1.6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峨山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邱兴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