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玉溪市纪委消息:经查,2010年2月至2015年2月期间,杨文军利用兼任元江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节日期间收受利益相关单位所送购物卡、现金30余次,折合人民币共计47400元。此外,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期间,杨文军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人民币474727元以加班费、完成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加油卡的方式私分给全体职工,其本人分得61517元。经元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文军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
据玉溪市纪委消息:经查,2010年2月至2015年2月期间,杨文军利用兼任元江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的职务便利,节日期间收受利益相关单位所送购物卡、现金30余次,折合人民币共计47400元。此外,2013年8月至2015年5月期间,杨文军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人民币474727元以加班费、完成目标考核绩效工资、加油卡的方式私分给全体职工,其本人分得61517元。经元江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杨文军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