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双版纳州纪委消息:经查,吴艳芬在任职期间玩忽职守,导致77.33亩耕地和基本农田被企业侵占使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收受贿赂9万元人民币。吴艳芬身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行政纪律。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勐海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请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吴艳芬行政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