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平山中学原校长邵维忠受贿被“双开”

发布时间:2015-10-19 10:33:56   来源:德宏州纪委

据德宏州纪委消息:经查,2011年10月,邵维忠在担任梁河县平山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承包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万元,构成严重违纪。2015年9月22日,经梁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邵维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梁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邵维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没收其违法所得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