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德宏州纪委消息:经查,2012年7月,孙加佐在担任梁河县小厂中学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学校食堂、校园超市承包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万元,构成严重违纪。2015年9月22日,经梁河县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孙加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梁河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孙加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没收其违法所得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