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蔡江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蔡江华在担任江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怒江州委组织部部长、大理州委组织部部长、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非法批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8.6万元、美元4.5万元。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江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蔡江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蔡江华在担任江城县县长、县委书记、怒江州委组织部部长、大理州委组织部部长、省招商合作局副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超越职权,非法批地,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人民币28.6万元、美元4.5万元。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江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