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怒江州纪委消息:经查,怒江州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局长普健益同志在担任怒江州广播影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单位长期借用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车辆;个人在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有限公司怒江分公司兼职取酬;安排他人在省广电网络怒江分公司报销单位支出费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州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普健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